一、房产赠与过户的对象是什么人
将房屋进行赠与的,赠与过户的对象是指受赠人,也就是房屋的受让人,由受赠人办理过户的手续。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本文从房屋赠与的条件入手,为您介绍我国房屋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一)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四)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六)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解除赠与合同的理由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员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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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户的赠与房产应该属于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31、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2、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因此未过户房产仍属赠与人。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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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子过户费用多少,赠与房产过户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11:赠与要去办理赠与协议和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完后拿着协议去住房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90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六)。工本手续费等费用。 2: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可免营业税和个税。补充:由于是无偿赠与,接受赠与方,由于是无偿接受的,那么将来他出售这套房将承担全额房价20%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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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合同生效但未过户房子是谁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311、房子还是原主人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与房屋有没有过户不存在明显关系,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房屋行为的后果,自愿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的,那么双方依法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自合同签订时起就是有效的。不管赠与房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未过户的,工作太忙也好,忘记了也罢,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双方都应当如约履行房屋赠与合同。 2、一般仅指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房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因为房屋属于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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