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赠与和遗产继承有何差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8:02:24 133 人看过

赠予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赠予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赠予是通过赠予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一、遗产继承人如何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几种继承人的清偿责任分担问题

(一)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所得。

(二)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三)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三、房屋产权年限的获得方式有几种

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抵押取得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继承取得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生前赠与房产继承的税费区别有哪些
    1、生前赠与属于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行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2、房产继承是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一、赠与继承买卖房产的区别1、房产继承房产继承一般不能直接在房管局过户,需要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由法院裁判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房产赠与房产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时无需提供赠与公证,而是改为提供亲属
    2023-03-01
    462人看过
  • 遗赠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一、遗赠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主要有: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权利,不包括义务,因而受遗赠人只享受遗产中的权利,不负担遗产中的义务。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分割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二、遗赠继承有时间限制吗遗赠继承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
    2023-04-23
    319人看过
  • 生前赠与与房产继承的含义
    1、继承是法定的一种权益,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2、如果是健在的父母想要把房产给子女,这种行为就叫生前赠与。生前赠与是转移权的民事法律的行为,还需要进行房产赠与公正,房屋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权转移的时间有着密切联系,也就是说财产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一、生前赠与房产继承的税费区别1、生前赠与属于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行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2、房产继承是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
    2023-04-02
    440人看过
  • 遗产赠与与继承税
    赠与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房屋赠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房产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房屋赠与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赠与人后悔赠与咋办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
    2023-07-14
    470人看过
  • 遗赠和生前赠与怎么分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遗赠受领人.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单方\\无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权利,遗嘱人不得把债务转移给受赠人。1、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遗赠是遗嘱人一方的法律行为,又称单方法行为。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就可在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即使遗嘱人死后,受遗赠人表示放弃遗赠权,也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此遗嘱仍然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受遗赠人必须接受遗赠。赠与却与些不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不仅要有赠与人赠与的意思表示,也要有受赠人的意思表示,仅有赠与人的赠与尚不足以成为赠与的法律关系,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2、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嘱必须在遗嘱人死亡以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遗嘱人生前无
    2023-05-01
    373人看过
  •  遗赠与生前赠与的识别技巧
    本文探讨了遗赠和生前赠与的法律行为特点。遗赠是遗嘱人在遗嘱中单方面的规定,无需征得遗赠人同意,且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生前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的成立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意见。遗嘱必须以遗嘱的形式进行,并符合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可以书面或口头表达。最后,遗赠可以在特定条件下附带条件,而生前赠与不附带任何义务。两个问题的法律行为具有不同的特点。遗赠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立遗嘱时,无需征得遗赠人同意,即可在遗嘱中作出遗赠规定;生前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是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意见;2、法律效力发生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3、二者生效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生效;除了生前赠与,还必须以赠与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4、两者的方式不
    2023-09-02
    429人看过
  • 遗赠协议与遗嘱:有关联与差别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必须是自然人;2、两者所指向的对象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对象只包括财产权,不包括负面财产义务,但遗嘱执行不得妨碍遗赠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继承的对象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继承哪个优先当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发生冲突时,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而遗嘱有优先于法定继承。因而在财产的继承中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级最高,这也给了人们分配自己遗产的多种选择权利。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7
    258人看过
  • 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差异
    继承人与受遗赠人有什么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遗嘱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而受遗赠权的主体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国家、集体组织,简言之,法定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就是遗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按照遗嘱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就是受遗赠权;2、表示接受、放弃的形式不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作出,到期没有作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3、适用范围上不同。受遗赠人先死其子女能代位受遗赠吗不可以。遗赠如果要实现,受遗赠人必须晚于遗赠人死亡,受遗赠人先死的,遗赠不能实现,遗赠人如果没有新的遗嘱,该部分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赠行为,不是法定继承也不是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
    2023-07-03
    251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遗嘱与遗赠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继承公证与遗赠的区别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单位,而遗赠中的受让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但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继承的客体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3.权利的接受方式不同;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
    2023-07-22
    458人看过
  • 房产继承遗嘱和遗赠的税收区别有吗?
    一、房产继承遗嘱和遗赠的税收区别有吗?房产继承遗嘱和遗赠的税收区别是有的;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二、房屋继承税的办理步骤是怎么样的?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
    2023-04-29
    497人看过
  • 遗产分配与生前赠与的税负差异(台湾)
    南区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后所遗留之财产应课徵遗产税,至于完纳遗产税后,继承人间如何分配遗产,并不发生课徵赠与税的问题,但被继承人死亡前对继承人中一人所为之赠与,除应课徵赠与税外,该受赠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再将受赠财产无偿移转予其他继承人,非属遗产分配,仍应对移转财产人课徵赠与税。该局辖区甲君于92年1月20日死亡,生前于91年间将其所有2笔土地赠与继承人乙君,并办理过户登记,甲君死亡后办理遗产分割登记时,亦协议该2笔土地属乙君所有。嗣乙君于95年取得该等土地之徵收补偿款660余万元,却无偿分配予其他继承人,国税局乃核认係赠与行为,除核定赠与税60余万元外,又因超过赠与税免税额,未依法办理赠与税申报,而按核定应纳税额处1倍罚锾,乙君不服,践行行政救济程序,仍经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略以,甲君既将该等土地赠与乙君,即属乙君所有;况纵认该土地为甲君死亡时之遗产,然依不
    2023-04-23
    185人看过
  • 怎么样才能正确区别遗赠和生前赠与
    1、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遗赠是遗嘱人一方的法律行为,又称单方法行为。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就可在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即使遗嘱人死后,受遗赠人表示放弃遗赠权,也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此遗嘱仍然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受遗赠人必须接受遗赠。赠与却与些不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不仅要有赠与人赠与的意思表示,也要有受赠人的意思表示,仅有赠与人的赠与尚不足以成为赠与的法律关系,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2、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嘱必须在遗嘱人死亡以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遗嘱人生前无法律效力可言,因此,受遗赠人不得在遗嘱人尚未死亡时请求交付遗赠物。而赠与这种法律行为恰恰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只要赠与人生前愿意将某英物品或金钱赠给受赠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此项赠与,赠与行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3、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必须根据
    2023-03-03
    324人看过
  •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所谓区别)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于:1、遗嘱继承人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而且应承担遗产义务;而受遗赠人只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不承担遗产义务等。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继承开始后,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然后适用遗嘱,最后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2023-07-30
    303人看过
  • 遗产继承和赠与的界限在哪里?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发生的时间不同,接受财产的主体不同,继承的主体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权利或者是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赠与的主体为赠与人自愿指定的任何受赠人、适用的税费规定不同。房产继承和赠与税费孰高孰低?赠与房产还需缴纳契税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沿用胡先生的例子,除了1500元的房产评估费,他的房屋赠与公证费是6000元;还有一笔费用就是杨女士所提到的契税,目前上
    2023-08-15
    9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继承遗赠赠与的差别都有什么,体现在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 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二、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
    • 遗嘱继承与赠予继承的区别是什么?遗产继承和赠予的区别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
    • 生前赠与房产如何继承赠与的继承权格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0
      生前将房屋赠与他人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他人,赠与人死亡后,继承人不能继承房屋。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登记,赠与人不再是房屋所有人,无权处置房屋。
    • 赠与和析产的差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7
      赠与与析产的区别,可以办理赠予手续。房屋是你个人财产还是家庭共有,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近亲属间的赠与是免个税的
    • 什么是遗赠, 它与赠与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无偿给予他人财产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它与赠与的区别在于:一、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是单独行为,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即可。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其成立时生效;遗赠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三、赠与合同是不要式行为;遗赠以遗嘱为之,遗嘱为要式行为。四、赠与一般是赠与人处分生前财产的行为;遗赠为遗嘱人对死后财产归属作出决定。遗赠与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