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作为遗产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31:59 441 人看过

我国现在加快了城镇化的建设速度,对于很多的农村土地进行了征用,而对于征用的土地国家则会给到使用人补偿款来保证失去土地人民的正常的生活,但是如果该补偿款的受益人突然的离世,那么?法律上的继承人是否可以拥有这笔补偿款。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答吧。

(一)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

(二)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

(三)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款,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1、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如下: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十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一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具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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