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职工和临时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2:03:03 371 人看过

一、试用期职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包括劳动享受的社会保险权利。

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二、临时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其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内,企业应当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若临时工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是可以享受工残补助费待遇的。对于其标准的确定,依据我国有关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付至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

另外,目前建筑行业中临时工招用管理比较混乱,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劳动关系双方都应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依《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类似临时工这种事故情况,劳动者绝对可以享受因工致伤的各种保险待遇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职工工伤复发应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小张于2007年9月中旬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2008年5月初,小张在工作期间受伤,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7级伤残。2008年12月,小张感觉右肩部疼痛,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小张属工伤复发。2009年1月份开始,食品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小张病假工资。小张要求公司支付原工资遭到拒绝,遂将食品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31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法院最后判决食品公司按月支付小张原工资福利待遇。
    2023-04-22
    123人看过
  • 职工因工受伤享受工伤待遇没商量
    职工田某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单位支付了医疗费后,就不再支付其他工伤待遇。近日,法院依法判决,终于为田某讨回了公道。田某自2006年10月起到鄄城某纺织公司工作。2010年2月27日,田某的左手在工作中被机器严重挤伤。事后,田某住院治疗32天,被诊断为左手挤压离断伤,左手拇指毁损伤。2010年4月28日,鄄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田某为工伤。2010年12月17日,经菏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田某为5级伤残。事后,田某要求纺织公司支付工伤待遇,遭到拒绝后,诉至鄄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裁决后,纺织公司不服,于2011年3月29日诉至鄄城县法院。法院认为,田某在工作过程中左手被机器严重挤伤,被认定为伤残5级,现田某要求与纺织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纺织公司未表示异议,予以支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64条、《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
    2023-06-05
    171人看过
  • 临时工加班不享受双倍工资待遇
    临时工周末加班理论上也是应该有双倍工资的,因为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根本就不存在着所谓的临时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工为由拒绝签合同,更不能因为当事人是所谓的临时工就不发放加班费。星期六上班算加班还是正常上班?星期六上班不一定算是加班的。对于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并不是全国统一规定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具体的工作时间要看所在单位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工作不超过五天、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工作制度就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
    2023-07-04
    486人看过
  • 企业工伤退休待遇和退休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一、企业工伤退休待遇和退休工资能同时享受吗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是可以同时享受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工资待遇,但因造成工伤事故,无法进行劳动工作,按照规定是可以享受误工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民法典》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2023-06-16
    369人看过
  • 单位非法用工,受伤享工伤待遇吗
    单位非法用工,受伤享工伤待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
    2023-06-14
    454人看过
  •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但
    2023-06-14
    305人看过
  • 职工在单位集体宿舍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在单位集体宿舍受伤不属于工伤。单位集体宿舍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与工作无关,因此不能按工伤处理。但是,如果单位提供的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对造成职工伤害有因果关系,职工可以依要求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没有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工伤一般怎么赔偿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工伤,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二、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谁来承担责
    2023-03-19
    243人看过
  • 单位临时工节假日和周末能享受三倍待遇吗
    一、单位临时工节假日和周末能享受三倍待遇吗法令中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是劳作联系,劳作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就应该付出3倍薪酬的加班费。是除了正常付出这一天薪酬外,额定付出3倍作为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公式:作业日加班费:月薪酬÷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月薪酬÷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薪酬÷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刻方面的依据首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批阅单、加班告诉、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作业构成的书面文字记载、电子邮件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
    2023-05-04
    403人看过
  • 工伤职工离职后待遇还可以享受吗
    伤在辞职前一次性结算,辞职之后,不再享受工伤待遇一、工伤待遇有什么?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2023-02-20
    146人看过
  • 单位的兼职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兼职享受工伤待遇吗兼职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是否认定为工伤,需要视你兼职的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该“兼职”行为不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在兼职过程中受伤就不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义务。2、如果该“兼职行为”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伤害事故或者身亡,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按法律规定执行工伤处理。二、相关法律依据1、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因此,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予以保障其因工发生伤亡后的待遇。2、根据《
    2023-03-22
    151人看过
  • 女员工试用期怀孕享受相关待遇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出充分理由。试用期间怀孕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公司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她。公司如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023-06-14
    284人看过
  • 职工发生工伤时,依法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
    2023-02-25
    84人看过
  • 职工受伤未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怎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未申请工伤怎么办《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提醒工伤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免超过申请时效丧失申请认定的权利。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享有获得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工伤认定。如果本人和用人单位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即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从法律角度讲也就丧失了最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是如果其所在单位自愿履行应该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职工也可以享受到应由单位支付的那部分待遇。超过时效,当事人即丧失了对权利的主张权,这是各项法律制度的通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是如此。怎样申请工伤认定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023-05-04
    105人看过
  • ?5级工伤职工应享受何等工伤待遇?
    (一)5级伤残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1)在企业内仍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单位为其缴纳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伤残部位的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经本人提出,职工本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单位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一样:北京、天津为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则分别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计发50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五级计发10个月。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应按规定扣减部分待遇。(二)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三)退休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23-06-10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临时工和雇工都可以在生病期间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4
      雇工和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工伤待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受伤者在享受工伤待遇时,不以受伤是否违反了相关规程等而受到影响。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一文中,第2款指出:“工伤概不负责”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应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临时雇工同正式劳动合同制职工,在落实工伤待遇时是平等的。 3、《工伤保险条例》也作出明确规
    •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在工伤期间,员工没有合同却临时工受伤,能享受其他工伤待遇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4
      1、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是工伤; 2、是否应当认为工伤与有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关联性,只要有证据证明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 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 试用期的职工是否享受医疗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14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合同。当职工在享有的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加强对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的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