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债务人不必"倾家荡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2:23:38 127 人看过

加强私有财产地保护,既要保护那些靠诚实劳动而聚集大量财富的人,使他们的财产不成为生活的负担,也应关心那些在市场大潮中遭遇不幸者,他们深陷债务之中不能自拔,面临溺毙的危险,对于这些不幸者,我们社会不能将其所有的私有财产用于偿债,使他们不能凭借自己的私有财产健康体面生活于世,所陷的债务决不能使社会主体失去重新起步的机会,他们的财产应该优先用于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用于宪法规定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然后才是用于民事上的债务。

但民事债务往往要求人们以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债务。此时就存在了如下的矛盾:社会有义务保证个人有尊严地生活,而债务上的要求又要求当事人以全部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两者之间矛盾的克服,无疑取决于我们社会如何选择,是听之任之,还是以人为本对债务进行必要的干涉。使一个人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世上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拥有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不仅能使其保命,而全能够使其能够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

因此,我们就需要一种破产制度使得个人无力承担债务时,其生存权仍然得到社会的关心。但这样的制度在我国仍然阙如,因此从理论上讲债权人可以用夺去债务人最后一顿午餐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且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时,似乎除了当事人的命不要外,也要所有的财产均是执行范围,而这无疑威胁着每个公民的权利。市场经济中应该有着个人破产这样的市场退出机制,使得个人的基本权利不为债务所伤。

笔者发现,个人破产制度国家不制定,因市场经济的需要,民间已经在尝试了,但是因为缺乏法律的理性,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债务忽视个人基本权利的情况。比如,笔者曾经看到一个这样的破产:某船民借钱购船搞运输,后来船沉入长江,血本无归,于是众多债权人,也没有打官司,邀请当地司法所见证,对该船民破产,将其所有的家产变卖偿债,只留下一草棚给其居住。这样的破产,债权人豁免的是部份债务,但是债务人失去的却是永远重新起步,重新搏击市场经济大浪的机会。当然也有法院将当事人的财产除了锅碗之外,什么彩电冰箱统统执行之事。看似严格执法,实为侵犯了公民的基本生存权,这样的状况实在不能维持了

令人感到庆幸的是:于十月十五实施的有关税务实施细则中,将五千元以下的生活用品列在了税务保全和税务强制的范围之外,体现了对当事人的生存权的尊重。有人戏言,只有纳税和死亡不可避免,税收执法的力度强于普通债务,不可避免的税收尚可以让人拥有单价五千元以下的生活用品,而一般债务的履行中,债务人也应有权拥有相当的财产才对,以使能够健康体面地生活在这世上。加之要加强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立法的消息,说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权利的尊重,体现了社会的理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破产相关文章
  • 论个人破产制度之适当构建
    破产法草案已经出台,个人破产被列在适用主体范围之外。本人认为个人破产的建立顺应了破产法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本位到以保护债务人利益为本位的转换趋势。扩展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增加个人破产,这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若构建一套具体且可行的个人破产制度并辅以相对的破产宣告后的监督制度,《破产法》将更加完善。本文将从宏观方面浅谈个人破产制度的在中国建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关键词]个人破产,自由财产制度,人格破产,复权制度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进一步自由开放,各种利益主体涌入市场浪潮中,自由配置社会资源,这里不仅有企业法人,还有非企业法人、自然人等。针对经济现象的花样翻新,本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破产制度也应适应这一现象,为各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提供完善且平等的保护。因此扩充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成为经济发展的必需。可是在过去的18年里,我国相关的破产法的规定仅
    2023-06-11
    401人看过
  • 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面临的问题
    2007年的CCTV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中有这么一位:柔弱而坚强的女人——武香君,她自己一人替亡夫还债230万。她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农村妇女,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的传统美德,她用最纯朴、最真实的方式实现着自己对债权的尊重、对合约的践行。也许很多人只是看到了这一面而已。如果换一个角度,武香君并不是富人,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妇女,那230万的债务是多么大的一座山,更别说她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儿子。家庭,债务都是沉重的负担。此刻个人破产制度浮现在我的面前。其实我也是在金融学这门课上听说过以后才开始知道和关注的,在看到武香君这位人物之后才开始思考的。首先,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所谓个人破产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法律制度。在裁定破产后的一定时期内,破产人只有权享受基本生活,不得进行奢侈消费和商业行为。当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
    2023-04-24
    62人看过
  •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一)有助于构筑我国的破产制度体系,使其更具有合理性。(二)有利于保障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确定,目前我国个人的商行为在全国遍地开花,各种个体经济相继建立,但由于其规模小、资金有限,个体经济又很容易遭到市场竞争的淘汰。一旦这些个体企业被淘汰,其债权债务关系又无法按照法人破产程序予以消灭,导致近些年来暴力追债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如果在我国建立相关的个人破产制度,允许个人经营失败之后在保留最基本的自由财产前提下进入破产程序,无疑有利于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三)有利于维护消费信贷,满足社会发展需要。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了恢复经济、深化改革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拉动内需的政策,同时为了鼓励消费,开始允许银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一方面个人消费信贷的出现确实对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对金融危机之后经济的恢复也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2023-05-05
    223人看过
  • 保险不赔倾家荡产怎么办
    若保险公司对理赔事宜予以拒赔处理,那么作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便享有权利依法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在此种情况下,仲裁机构将会依据相关的法规规定以及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为基准,进行严谨的判断与公正的裁定,以明确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将明确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1.《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理赔决定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仲裁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3.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05-08
    350人看过
  • 个人破产制度的概述?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法律制度。在裁定破产后的一定时期内,破产人只有权享受基本生活,不得进行奢侈消费和商业行为。当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和以后应尽义务的一种制度安排。个人破产制度最早起源于古罗马,当时罗马帝国商品经济发达,当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经两个以上债权人申请,或由债务人承诺以其全部财产供债权人分配后,裁判官则可扣押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悉数变卖,公平地分配给各债主。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个人破产制度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民事制度。一、有没有个人宣告破产的制度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宣告破产制度的。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制不健全,立法部门担心可能造成有人利用破产程序逃债的问题,因此,个人破产法的
    2023-06-26
    493人看过
  • 关于建立我国的个人破产程序制度的构想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破产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国破产法无不首先就此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从国外法制看,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有宽有窄,不尽一致,并由此形成了三大立法主义:一是商人破产主义,二是一般破产主义,三是折衷主义。[(1)]若套用这种“主义”的说法,我国现行破产法实行的可谓“企业法人破产主义”。因为,通过于1986年12月2日、生效于1988年11月1日的《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2)]通过并生效于1991年4月9日的《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除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法人,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3)]两法相结合,“企业法人”恰好可囊括其适用范围的外延。这里且不论以所有制型态规制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如何悖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而仅提出这样的设问:随着“改
    2023-06-11
    491人看过
  • 论我国构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关键词:无力清偿/破产免责/信用内容提要:我国非法人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和自然人不具有破产能力,这对于我国破产立法来说是一个缺陷。目前,从债法立法的完整性和我国现阶段社会需求来看,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必要的。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商品经济的商事立法体系,协调债权债务人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现代意义上的个人破产制度存在已经有三百年的历史了,[1]其本质在于概括性的执行债务人的债务以使债权人受偿,同时对未清偿之债务予以免责,使经济上陷入困境之人重新开始新的经济生活。回顾我国破产立法的历史,在历次的破产立法中自然人破产制度总是在提案中出现,而最终又与立法选择每每失之交臂。我国应否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本文从破产法的价值和目标出发,对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理论和立法实践
    2023-04-29
    442人看过
  • 论破产债权确认制度之立法构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只有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审查确认,方可做到去伪存真、公平受偿。破产债权的确认是处理破产案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是进行破产债务清偿的重要前提和依据。由于破产债权的确认不仅事关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与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密切相关。因此,未来的破产立法应当将破产债权的确认作为一项专门的法律制度,慎密地加以规定。对我国破产债权确认立法的现状分析我国目前涉及破产债权确认的法律规定包括:1986年12月2日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下称《破产法》)第二章第九条第2、3款规定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并由人民法院按有无财产担保进行分别登记;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债权人会议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第十六条规定的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2023-06-06
    208人看过
  • 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应设立个人破产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应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业内人士认为,个人破产制度是民事强制执行法不可或缺的部分,必须通过完善相关破产制度,以切实解决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问题。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对于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促进国家金融稳定、缓解社会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想通过探讨个人破产制度与执行难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而为破解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开启一条新的路径。一、境外个人破产制度的设计个人破产制度是目前欧盟美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普遍建立的一种破产制度。它是指,将个人纳入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当个人资产远小于负债并且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由债务人自愿申请破产或债权人提请进行破产清算,进而较公平地清偿债权的一种制度。一旦宣布破产,债务人的大部分债务将被豁免和取消,债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追讨被取消的债务。债权人如果继续追讨债务,可能会因为藐视法庭而受到罚款及其它处罚。债务
    2023-06-06
    418人看过
  •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构建
    关键词: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自然人破产制度内容提要: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五项规定,在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裁定终结执行的依据是该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事实上,这一条并不具有前瞻性,同时在实践中又由于其前瞻性的缺乏,导致许多执行法院在具体的案件中适用此条有困难,仅对类似案件裁定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种无奈之举不但于法无据,而且是对终结执行本身目的的违背。一、《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五项的立法缺陷及成因(一)《民事诉讼法》第235条第五项的缺陷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然而,这一款在实践中却是极少得到适用。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是否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是否无收入来源、是否丧失劳动能力
    2023-04-21
    452人看过
  • 怎么申请个人破产制度
    一、怎么申请个人破产制度我国大陆地区并没有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迄今为止我国仅将企业法人纳入适用破产法的主体。因此,在司法实务中,遇到自然人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均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是通过执行程序)解决该类纠纷,也就是说在我国大陆地区中国公民个人无法申请破产。二、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
    2023-06-06
    441人看过
  • 个人破产制度怎么申请
    一、个人破产制度怎么申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企业法人才能申请破产,没有关于个人破产保护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申请破产保护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二、破产申请书内容包括哪些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三、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4、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变化:第一,以债务人为
    2023-04-24
    396人看过
  • 如何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4日在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时纷纷表示,食品安全中的违法行为损害人民生命健康,应用“重典”惩治食品安全事故,对有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仅要在经济上处罚,还要其“倾家荡产”,而目前草案规定的处罚过轻(10月25日《京华时报》)。“让违法者倾家荡产”,在公众中已呼吁多年。然而,我们不仅没有看到有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倾家荡产”,相反严重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却层出不穷,一拨连着一拨。看来,“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的公众意愿多年来既没有进入立法,也没有落实到执法。如今,在食品安全法草案进入三审之际,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组成人员再次发出“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的呼吁,其意义和作用非同寻常。很显然,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让违法者倾家荡产”?按照目前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规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食品及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货值金额不
    2023-06-07
    242人看过
  • 建立个人独资公司制度的必要性
    个人独资公司制度建立的意义第一,从社会经济基础来看,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部分自然人拥有了大量资金,完全可以达到公司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具备了独立出资举办任何事业的能力。实际上,由于现代社会的新技术、人们的新思维、政府的新政策,都将使采用中央集权管理式的巨型企业,必须通过分解、化小、以小求大、以零代整,才能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因此,中小型企业的蓬勃发展是大势所趋。而这也正是作为中小型企业一部分的个人投资企业茁壮生长的土壤。第二,公司制度的建立是对企业制度的巨大冲击。有限责任原则作为公司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一投资者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超出其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通过股东有限责任形式,限定经营事业责任财产,使投资者摆脱了负无限责任的困扰,因此,即使公司出现最坏的情况甚至陷入破产,给股东带来的最大损失也不
    2023-04-29
    16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个人破产清算首先应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 更多>

    #个人破产
    相关咨询
    • 车祸赔偿为什么让人倾家荡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4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 股份公司破产债务要留立债人家属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0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车祸倾家荡产要怎么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第一;估计你朋友会判处三年有期刑期。死伤人数太多,后果比较严重。 第二;法院判决后无力赔偿,法院也没有办法采取什么措施,只能是基本上倾家荡产。 第三;赔偿义务方面还是朋友的赔偿义务大。因为是他交通肇事,而不是你肇事。 第四;如果法院判决赔偿一个具体数字,没有办法当时还清,坐牢出来后可能还需要赔偿。
    • A炒股倾家荡产离婚后妻子要负责偿还债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婚姻期间欠下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两位共担。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这笔共有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夫妻俩主张债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
    • 债务人破产不破产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0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债权确认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