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单务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0:25:02 352 人看过

单务合同主要包括:

1、赠与合同;

2、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3、无偿保管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单务合同有哪些特点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中属于单位的先合同义务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属于单位的先合同义务有什么?单位的先合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说明义务劳动合同双方在缔约过程中通常会就对方提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被提问方有义务如实回答,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但针对双方的地位,该说明义务应有所区别。对劳动者而言,首先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其与招聘职位直接相关的基本工作技能、经验、经历、学历以及健康状况等信息,但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谨慎义务,应由用人单位主动进行了解,除非劳动者自身存在不适合所应聘工作岗位的情况,否则劳动者没有主动说明的义务;其次,用人单位了解的情况应限于与工作岗位直接相关,为保护隐私的需要,应聘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提供已婚、未婚、分居、离婚、同居或是否已怀孕、将怀孕等家庭状况。对用人单位而言,其在缔约过程中的说明义务要苛刻得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信息占有极不对称的状况决定了,作为普通劳动者很难对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而这些情况又是与劳动者
    2024-01-22
    381人看过
  • 销售订单属于合同吗
    合同履行期限
    一般来说,订单是买卖双方就所要买卖货物的清单,是达成买卖合同口头或书面协议而具有证明效力的凭证。此外,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由于销售订单没有相应的内容,一般不认定其为合同。但在没有具体合同的情况下,订单又可以表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销售订单是否属于合同。一、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要包括那些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自身的情况;2、合同当事人的情况;3、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4、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范围、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7、包装与喷头;8、运输;9、单证。二、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2023-02-18
    217人看过
  • 借款合同等于单务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债务人一方负有义务,是单务合同。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吗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吗1、借款合同的形式是否属于双务合同或者是不是单务合同,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致。单务合同指的是一方享受合同带来的益处却不为后果负责,而另一方只能对后果负责但是却不能享受应有的权益,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恰好是相反的。比如,把自己的财产无条件的赠与给别人的赠与合同、把东西还给别人的借用合同、无条件不谋取利益的保管合同都属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相互付出,两方一起享受权益也一起承担后果,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中的一个典型代表
    2023-08-14
    283人看过
  • 单方承诺是否属于合同
    单方承诺不属于合同,成立合同至少有两方主体,一方单独作出承诺的,合同不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一、怎样认定作出承诺并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期限未确定的,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立即作出承诺;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二、合
    2023-06-27
    204人看过
  • 保险单属于格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所谓格式合同,就是指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船舶保险单保险单号码:_________本公司依照船舶保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单位下列船舶保险:船舶名称种类用途制造年份总吨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航行范围:总保险金额:人民币保险费总数:人民币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注意:收到保险单,请即核对。保险公司签章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2023-07-31
    340人看过
  • 单价合同属于什么风险
    单价合同的风险指在确定的单价上,存在一些影响合同实现的风险性因素。常见的风险包括: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3、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5、虚开支票,套取货物。施工合同备案法律风险是什么1.主体不适格(1)违法转包、分包非法转包,是指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行为。违法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或者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无效。(2)挂靠挂靠行为,是指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
    2023-08-04
    373人看过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不是双务合同,仍然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是相互对应的。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能否撤销内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一般能撤销相关内容。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但也有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前不得撤销赠与。在赠与合同中,只要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成立,双方都不能后悔,特别是赠与人不能因为没有交付而不承认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
    2023-08-04
    178人看过
  • 固定综合单价属于什么合同
    一、固定综合单价属于什么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是一种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双方约定在一定的设计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但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如果超出设计范围,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综合单价。这种合同类型通常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工程项目。其特点是在招标时,发包单位或招标单位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者以此为基础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是承包方在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的特点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的特点包括:1.单价固定: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减而改变。2.风险分担:在这种合同类型中,承包商主要承担价格风险,而发包人则主要承担工程量风险。这意味着如果市场价格波动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需要自行承担这部分风险;而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存在差
    2024-01-11
    240人看过
  • 建筑可调单价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可调单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一、签证能不能超过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几固定造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造价合同基本上是不能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未规定当实际费用超过合同中固定造价的百分多少时,合同价可调整。建议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如果发包方存在过错,则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另外,如果实际费用与固定造价相差过大,要查找相应的原因,如果是施工方成本控制、管理不当导致,则应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如果并非施工方的过错或过失导致,如合同存在显失公平、固定价明显低于通常成本价等情形,可要求对合同价进行调整。二、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建筑工程纠纷有下列处理方式
    2023-03-09
    334人看过
  • 没有书面合同属于跳单吗
    并未有其他任何口头或书面的确认,不属于跳单行为。一、合同最后一条加保密该如何写(一)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二)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
    2023-02-28
    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单位吗?
    一、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单位吗?劳动合同归属于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理。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二、劳动局对于劳动合同监管的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023-04-13
    71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服务性合同
    一、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服务性合同租赁合同并非服务性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后,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而服务合同是无名合同,标的为服务,与租赁合同存在不同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长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
    2023-12-09
    372人看过
  • 劳务报酬合同属于咨询合同吗
    一、劳务报酬合同属于咨询合同吗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我们需要清楚地了解其目的和作用。实际上,劳动合同是一份明确了雇主与员工之间各自所应肩负起的职责义务及享有之权益的协议文件。而在订立此等重要的文件时,理应遵循特定且规范的订立宗旨。一旦这一合同正式生效并处于执行过程之中,那么,各方当事人便应自觉遵从并履行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指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024-07-19
    281人看过
  • 承揽合同属于服务还是
    服务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要看提供的服务类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一、国企能否跟自然人签分包合同公司和自然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承揽合同,但签订的承揽合同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
    2023-03-08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下款单务合同是否属于保管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保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 所以,从以上概念界定可以看出,保管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而属于双务合同。
    • 单务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7
      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有没有规定单务合同属于担保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7
      1、担保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2、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不同,抵押可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 3、该财产称之为抵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抵人,享有抵权的人称之为抵权人。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
    • 单务合同是否属于缔约过失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29
      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单务人员签订合同是否属于无偿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9
      单务合同不一定都是无偿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