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期内利息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0:04:34 418 人看过

一、借期内利息的内容

(一)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1、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利息的支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三)计付利息的上限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前述方法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贷款利息可以抵扣增值税

贷款利息并不能抵扣增值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里明确指出了: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里也明文规定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所谓贷款服务,就是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一项业务活动。而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及票据贴现、融资性售后回租、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和利息性质的收入,都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若是银行开户时缴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则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三、买受人是什么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买受人肯定是竞买人,竞买人却不一定是买受人。竞买人存在于整个拍卖过程,买受人却是拍卖结束时最终买到拍卖标的物。

(一)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凭证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期内利息如何计算
    (一)双方约定利息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闪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三)双方约定不明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
    2023-03-09
    13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一、民间借贷利息税谁来付民间借贷的利息一般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但是自然人之间的约定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2023-03-14
    203人看过
  • 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一、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多少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
    2023-03-17
    306人看过
  • 借条的基本内容借条的基本内容
    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一、出具欠条的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
    2023-03-14
    338人看过
  • 利息算不算诉讼标的内容?
    一、利息算不算诉讼标的内容?看你诉讼的是否是财物内包含利息的问题。如果是财物问题提起诉讼且诉讼内容中包含利息相关的问题那么利息就算诉讼的内容,如果利息是合法的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如果利息不是合法的法院会在审核后做出说明。1、借款协议约定利息的,利息在起诉日后仍应当按约定计算并支付。2、法院判决书计算到起诉日只是暂定一个利息数额,不影响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继续支付利息。起诉日之后至实际偿还之日的利息债务人应当支付。3、另外,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除要求继续计算利息外,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借款的利息是怎样产生的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要向银行进行借款,借款利息如何记账?在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下,在进行短期借款,以短期借款为例,来进行一下借款利息的记帐。比如,一家企业向工商银行进行借款,款额是100万,时间是三个月,利率是9%,财务人员如何进行处理呢
    2023-04-16
    323人看过
  • 利息算不算诉讼标的内容?
    一、利息算不算诉讼标的内容?看你诉讼的是否是财物内包含利息的问题。如果是财物问题提起诉讼且诉讼内容中包含利息相关的问题那么利息就算诉讼的内容,如果利息是合法的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如果利息不是合法的法院会在审核后做出说明。1、借款协议约定利息的,利息在起诉日后仍应当按约定计算并支付。2、法院判决书计算到起诉日只是暂定一个利息数额,不影响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继续支付利息。起诉日之后至实际偿还之日的利息债务人应当支付。3、另外,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除要求继续计算利息外,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借款的利息是怎样产生的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要向银行进行借款,借款利息如何记账?
    2023-04-14
    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它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更多>

    #债权凭证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0
      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内容主要包括: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
    • 借条定期付息的利息是否在利息期内有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0
      借据签订后,注明利息支付至一年一个月的利息。如果内容是基于双方的协议,则此时有效,则双方之间存在合同约束力。利息应按后来增加的利息计算。
    • 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内容主要包括: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
    •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张借期内利息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是否可以主张借期内的利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6
      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借期内的利息应根据借贷主体来确定。如果借贷主体是自然人之间,则视为无息借贷。如果借贷主体有一方不是自然人,则视为有息借贷。利息要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没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无息借贷。除自然人之外的借贷,无论是否约定利息,均可视为有息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