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工伤保险不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0:37:55 240 人看过

一、哪些情况工伤保险不赔

在工伤保险不予赔付的情况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那些并非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形;其次是尽管满足了工伤认定期限且符合条件,但是存在故意犯罪、酗酒或吸毒、自我伤害或者自杀等不当行为的情形;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所有的工伤赔偿项目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而无需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代位求偿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当被保险人所面临之合法权益系因第三方过失行为而受损,同时对方存在拒绝或无力支付相应赔偿款的情形时;或者当肇事方蓄意延迟支付赔偿金额之时;亦或是在对方无视责任判定结果并拒绝签署相关文件之际;甚至于当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已成功记录下其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时,均可依法向官方提出“代位追偿”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下,有几种情形是不会进行理赔的:首先是被认定为非因工受伤的事故,例如员工因故故意犯罪、因长期酗酒或吸食毒品而导致的身体损伤,或者是由于自我行为失当或自杀等因素引发的伤害事件;其次,如果雇主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话,那么该类工伤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将由雇主自行承担,而工伤保险基金则不会对此类事故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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