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醉驾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9:15:21 493 人看过

可以,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一样,都属于一种强制措施,在实践当中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监视居住并不是长期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于我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驾驶人员因驾驶行为被监视居住的,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在监视居住期满后,应当由司法机关做出是否进行进一步的司法审理的程序,如果没有采取其它程序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取消监视居住,具体的法律适用应当以司法机关的认定为准。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如果是我国的醉驾的行为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并不代表此时是有罪或无罪的,一切还需要经人民法院的审判后才能确定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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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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