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放弃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遗赠人放弃接受的遗产,由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受遗赠人因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不明确表示,法律不规定期限的;所以遗赠的财产总是处于权属不明的状态,不利于财产的流转。
继承人放弃继承与受遗赠人放弃遗赠在程序上有什么区别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两者的区别在于对于默认时的处理。继承在继承人默认继承权的情况下,被推定为接受继承。
2、遗赠则是在受遗赠人不明确表明接受遗赠的情况下,推定为放弃遗赠权。有一定的实效。超过实效不表示就被推定放弃权利。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遗产继承权放弃协议的合法性探讨
89人看过
-
公证遗产继承放弃的必要性
231人看过
-
遗产继承人签放弃遗产书是否合法?
445人看过
-
父母遗产的放弃权
114人看过
-
遗产放弃后的合理处理方式
445人看过
-
自愿放弃工资的合法性如何?
319人看过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
遗赠放弃的遗产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6很多人不清楚遗赠放弃的遗产由谁继承,具体来说,继承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比如甲是法定继承人,他想放弃继承,那么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在此期间,甲没有作出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视为接受继承。
-
丈夫放弃父亲继承的遗产合法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丈夫放弃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 居民杨某近日遇到了法律问题。原来,其与丈夫李某于结婚,5月丈夫李某的父亲病逝,留下一套房产。李某前些日子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将父亲留下的房产留给其弟弟继承。妻子杨某想知道,丈夫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其与一般财产权不同,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
-
放弃主张借贷合法性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现阶段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对于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第一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第二也是为了避免债权人债务人共同串通来危害第三人的权利,因此加大了审理基本事实以及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借贷过程的形成都是关键的问题,数额大小也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放弃主张显然不是一般当事人的选择,现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执行阶段的政策也在进一步的更新加强。
-
遗弃的法律定性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3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
“放弃遗产”并不能放弃赡养的义务!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21家住通州区梨园的周老太和老伴老杨一直跟自己的闺女居住,2007年5月,周老太和老杨与女儿杨艳、儿子杨勇共同签订了一份遗产继承抚养协议,协议规定:“周老太和老伴由女儿杨艳供养,父母去世后,父母所有的一套80平方米的房产归杨艳所有,儿子杨勇放弃对其父母的继承权,同时父母在世期间不再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2008年年底老杨去世后,周老太的生活因少了老杨的退休金,又加上看病就医用了不少钱后变得拮据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