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我国准则将其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基本上相同。以公允价值为确认与计量标准体现了一定时间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笔者认为它是历史成本原则的一种有限延伸,体现了现代会计理论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一种否定,资产或债务的价值应该体现在其预期的现金流人和流出上。历史成本只能告诉人们在取得资产或形成债务时花费的成本,而不代表其本身的价值,但在可计量性条件制约下,目前还没有一种完全基本预期(未来)的计量属性,因此,公允价值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和暂时性的计量属性。它的多种表现形式,如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格等,以及判断时很强的人为主观性,势必给会计带来很大困难。我国的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会计职业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使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必然存在一定的难度,会计人员很难把握。而且,准则中在对待债务价值方面贴现问题的处理上,也与公允价值自身的定义要求不相一致。本准则的内容中,并没有考虑折现因素。而对于本身及其类似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非现金资产,其公允价值应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现值。总之,可以合理的预计,在准则实施过程中,对公允价值的把握与实际操作必定存在很大问题。
二、谨慎原则的应用问题
准则的制定,在处理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时,使用了谨慎性原则,但在关于固定资产抵债的会计处理时,一味的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基础,却又违背了谨慎原则在会计上的一个具体应用---成本与市价孰低,对此,笔者认为准则应作如下改进:
固定资产抵债时必须考虑债务人的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公允价值、折旧与债权人的有关债权帐面价值,以及公允价值与净值的差额、公允价值与债权帐面价值的差额等。债务重整中的双方都应看作持续经营企业,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1、当债务人的固定资产帐面原值高于公允价值时,债权人应按债务人的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增加固定资产,按债权人帐面价值减少应收帐款等债权,按公允价值与原值的差额增加累计折旧,公允价值与债权帐面价值的差额(应收帐款重整时扣除坏帐准备后)作为一项损失,记大当期损益。
2、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等于或高于其债务人帐面上的原值时,债权人对接受抵债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入帐,不记折旧;其余同1。对于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抵债对其公允价值与被重整债务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一项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只有这样,笔者认为准则才真正的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三、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
由于债务重组损益要计入当期损益,必然会引起债权人和债务人应税收益发生变化。因此,债权人通常让利而产生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后,会使不实施债务重整而少纳所得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后盈利年度要多纳所得税。可见,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国家其实也作出了让利鼓励。对此,税务部门如何核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应税收益呢?笔者认为,对于应税收益的确定应区别两种情况分别加以处理。
1、申请破产后债务重整的所得税问题。这一问题不在本准则规范的范围之内。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和法院批准迸人债务重整阶段。已经法院审核批准,就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应税收益增加(债务人企业)或减少(债权人企业),因此,由此而产生的所得税的增加或减少是合理的,即国家对此已作认定和允许,此债务重整损益可计入应税收益加以处理。
-
完善新债务重组准则相关问题的建议
406人看过
-
新的准则对于债务重组和相关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385人看过
-
新准则下对债务重组问题的再思考
65人看过
-
我国关于债务重组的理论与会计准则
82人看过
-
关于个人债务重组情况
169人看过
-
新债务重组准则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
128人看过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
-
关于企业重组的税收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3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否交契税需看情况而定: 1、所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实质就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按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但是这时有前提条件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
民法典债务重组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3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
-
关于遗嘱个人债务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8可以在遗嘱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要求继承自己的债务,当然该债务以所应继承的遗产为限如果没有在遗嘱里交代债务如何继承的话,由法定继承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先行承担债务,如果不足以清偿债务,再由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
有关债务重组新准则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