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借款由谁追讨债务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13:12:24 115 人看过

借款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归还借贷资金时,必须严格遵守。

然而,如若双方对还款期限未作明确约定,又或者虽有约定但却无法确定具体日期,此时贷款人有权督促借款人在合理范围内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关于财政借款方面的债务追回责任问题,应该由贷款人依法适当地采取相应措施来处理,通常来讲便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或是那些代表国家财政权益的机构来代为行使该项权利。

倘若借款人未能依照先前约定的时间节点偿还贷款本息,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便需要按照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换言之,即是借款人负有支付逾期利息的法定义务,以此来弥补贷款人由于未能及时收回借款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财政借款的债务追回责任应由贷款人负责行使,而借款人则需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是否会上门追讨债务人责任
    若有任一方当事人拒不遵从已具备法律约束力之民事判令、裁决、调解书或者其他应交由人民法院执行之法律文件,那么相对于另一方当事人而言,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这就意味着,倘若债务人为逃避偿还欠款而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可能采取包括登门追讨等多种手段,以促使债务人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因此,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可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并且在法院的指导和协助下,积极参与到执行程序之中,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8-18
    226人看过
  • 起诉借款人追讨债务的流程
    民事诉讼状内容包含如下:(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3)诉讼请求。(4)事实和理由。(5)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6)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诉状的年月日。(7)附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起诉也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专利权侵权赔偿纠纷的诉讼状怎么写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
    2023-07-07
    481人看过
  • 如何向借条上的借款人追讨债务
    原则上代写人只是代写借条内容,最后由债务人本人签字,表明了债务人本人对借条内容的追认,借条具有法律效力,代写人无法律责任。但遇例外情况,即债务人是在代写人暴力逼迫的情况下出具借条,此时借条因不是债务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而代写人此时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视具体事件情况、暴力程度而定。一、手写借条怎么写呢?1、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出借人书写;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3、书写清楚借条的借款原因;4、附带借款人和出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最好附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二、欠条要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欠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具体应当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法定全名,债务的具体信息,偿还的期限等内容,并且写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
    2023-04-11
    204人看过
  • 债务追讨公司讨债伤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债权人追讨债务造成债务人受伤时,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依据债务人受伤的情况而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情或者采取非法拘禁等手段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
    2023-03-04
    275人看过
  • 结婚不成就讨债,借款由来应由谁来举证
    原告王某之女小王与被告杨某系恋人,曾订立婚约。2013年5月,双方因故解除婚约,并因此发生打斗,被告杨某被公安局拘留15日。同年7月3日,原告王某持欠条一张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立即偿付欠款100000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70000元和合伙经营利润30000元)。该欠条是内容为欠条杨某欠王某10万元整,大写拾万元整,口说无凭,立字为证。2013年2月24日杨某书。关于案涉欠条的形成过程,原告王某前后陈述矛盾,原告解释为因欠款事由多种且发生在2011年至今,故记忆不清。被告杨某认可欠条系其出具,但主张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与小王曾为了相互提供保障而相互出具100000元的欠条,而小王向被告出具的欠条早已被小王偷回,并提交其与小王2013年3月24日的通话录音一份。借款由来应由谁来举证判断债权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应当根据现金交付的金额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
    2023-06-08
    408人看过
  • 借款人逝世,谁来承担其债务责任?
    借款人死亡的由继承人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制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借款人死亡可以起诉他家人吗如果其家人继承了他的遗产的,可以其他的家人要求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他的家人没有继承他的遗产则不能起诉其家人,可以以其遗产来优先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7-07
    400人看过
  •  赃款追缴由谁负责?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追缴赃款方面的职责。除了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赃款及其收益外,这些赃款全部上缴国库。同时,对于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将受到处分。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负责追缴赃款,除了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赃款及其收益外,这些赃款全部上缴国库。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谁 负 责 追 缴 赃 款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其产生的赃款应当被追缴。而在追缴赃款的过程中,涉及到多个责任主体。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身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追缴赃款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已经将赃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转移
    2023-09-14
    382人看过
  • 债务人不明,责任该由谁来负?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或者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然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的法院缺席判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是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以及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等证据,准备起诉状提交给法院。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06
    498人看过
  • 丈夫死亡 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一般来讲丈夫对外的借债,妻子也是要承担清偿责任的,此时该笔债务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妻子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一、丈夫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欠债,如果未用于婚姻家
    2023-03-08
    164人看过
  • 分支机构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分公司能投标吗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因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投标。分公司要投标,必须要有自己的法人,且拥有该法人名义的企业资质,意思就是应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而不能用母公司的任何东西参与投标。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
    2023-03-10
    487人看过
  • 借款者过世,债务该由谁偿还?
    1、债务人死亡,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其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2、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偿。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2023-12-11
    397人看过
  • 追讨债务如何处理拖欠借款的人
    一、追讨债务如何处理拖欠借款的人追讨债务处理拖欠借款人的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有些欠款人并不是不愿意还钱,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协商解决,及时补写借条,催促他尽快还款。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解决,毕竟以和为贵;2.向法院起诉。收集证据,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3.申请支付令。如果借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钱,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4.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二、拖欠借款怎么写起诉状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2023-09-06
    179人看过
  • 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由谁负责追究
    一、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由谁负责追究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由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
    2023-11-26
    150人看过
  • 财务发错工资由谁承担责任
    财务发错工资的,应当由财务承担责任,但是劳动者应当将多发的工资返还。因为此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一、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定义有什么规定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离职了工资多发了多,不退可以吗离职了工资多发了2千多,不退不可以。劳动者已经知晓情况,就应该退还多发的工资,因为这属于不当得利。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退还多发的部分,如果劳动者拒绝退还,
    2023-06-29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追讨债权律师费用由谁来担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3
      1.追讨公司债务的律师费一般可要求败诉方承担。 2.根据法律规定,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都可以要求败诉方,或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3.律师费是败诉方应当赔偿的一种间接损失,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亦是因受到侵害而遭受损失的一部分,无疑应当纳入败诉方赔偿的范围。
    • 追讨债务案件律师费谁负责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7
      1.追讨公司债务的律师费一般可要求败诉方承担。 2.根据法律规定,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都可以要求败诉方,或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3.律师费是败诉方应当赔偿的一种间接损失,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亦是因受到侵害而遭受损失的一部分,无疑应当纳入败诉方赔偿的范围。
    • 债务追讨诉讼费用是多少由谁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3
      债务追讨诉讼费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
    • 财产追讨应该由谁来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2
      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
    • 追讨债务诉讼费谁承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2
      首先你需要支付的是法院受理费,25元。如果想委托律师,则需要想律师支付代理费。由于案子太小,估计律师难以接受。你可以向律师详细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代书,费用在100-5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