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设置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9:40:41 208 人看过

1、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即有资格设置仲裁委员会的地区是: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此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也可设立仲裁委员会。

2、设立仲裁委员会,由上述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科技委员会、房地产管理部门、著作权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部门及商会统一组建。

3、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取得合法资格。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均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这种规定是为了保障仲裁活动合法、有效的进行,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考查一个仲裁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看仲裁机构是否拥有一批专业素质优秀、道德水平高尚的仲裁员队伍。

仲裁员是仲裁案件的审理者,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案件的审理质量。仲裁由专家审理,具有权威性是当事人选择仲裁的主要因素之一。从世界范围盾,仲裁员多数都不是专职的,没有过多的组织要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员自身的业务和道德水平对案件审理犹为重要。实践已证明,专业和道德水准均优异的仲裁员队伍是仲裁案件公正审理的保证。

对涉外案件,尤其是外国当事人来说,仲裁员队伍中有无外籍仲裁员,以及外籍仲裁员的数量和质量,也是一个考查因素。因为外国当事人选择外籍仲裁员,更能充分实现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更能保证外国当事人充分地自由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也有利于案件得到更加全面和公正地审理。

2、看仲裁机构是否有一套选进的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是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仲裁机构、仲裁员必须遵守和依据的程序规范。仲裁程序的优劣决定着案件审理的效率,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实体结果。因为没有程序的正义是不可能有实体正义的。所以,一个好的仲裁机构应该有一套完善、高效率、能充分保证当事人意思自治并能和世界接轨的仲裁规则。离开这样的仲裁规则,再好的仲裁员也不可能使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地审理。

3、看仲裁机构的社会评价和裁决执行情况。

仲裁裁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是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最终目的。这也是仲裁社会价值的主要体现方式。裁决得不到执行,不仅使当事人选择仲裁的目的落空,更使仲裁失去了存在价值。一个社会评价很高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仅有利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决义务,也利于法院对裁决给予承认和执行。国内仲裁如是,涉外仲裁更是如此。一个在国际上未得到任何评价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在外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时,其效力往往要大打折扣。选择仲裁机构一定要选择在国内、国际上有着很高评价的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两岸互设仲裁机构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今天说,两岸将互设仲裁机构、台湾仲裁机构是否聘用大陆仲裁员等问题都在规划中,将征询陆委会意见。据报道,第3届大中华仲裁论坛研讨会今天在台北圆山大饭店举行,黄世铭在会后向媒体做以上表示。针对两岸互设仲裁机构,台湾的仲裁机构是否聘用大陆仲裁员等问题,黄世铭说,这都在规划中,必须征询陆委会的意见,等待陆委会相关单位将相关意见提报开会讨论。另外,黄世铭表示,原本在8月底台湾司法互助团将访问大陆的行程受到88水灾影响,无法成行。至于延期到何时目前无法确定
    2023-06-06
    358人看过
  • 常设仲裁机构分类
    如果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一般都提交常设仲裁机构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常设仲裁机构已成为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组织形式。常设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主要分为如下几类:1.国际的常设仲裁机构。它又分为全球性的常设仲裁机构和区域性的常设仲裁机构。2.国内的常设仲裁机构。它又分为全国性的常设仲裁机构和地区性的常设仲裁机构。3.行业性的常设种裁机构。这是设立在各行业协会中的各种专业仲裁机构。
    2023-06-07
    457人看过
  • 仲裁机构如何仲裁消费者纠纷
    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督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机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由当事人履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或者双方在和解书送达前撤回的,仲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仲裁,作出裁决,作出裁决。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商品纠纷时,如何申请仲裁又称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作出的解决争议的裁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与生产者、经营者的纠纷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一般来说,仲裁请求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事后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前提。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不受仲裁申请的影响。(二)消费者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
    2023-05-31
    379人看过
  • 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如何区别
    根据是否存常设的专门仲机构,仲裁可以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临是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而非常设性仲裁机构时行审理并作出裁意见书的仲裁。机构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将它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某一常设性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
    2023-05-01
    422人看过
  • 我国土地管理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一、我国土地管理实施垂直管理即国家-省级-市县级-乡镇级逐级向上负责制。其中国家土地行政管理机关为国土资源部,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保留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后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二、我国土地管理实施督察制度国家土地督察局直属国务院,对各地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国土资源部部长任土地总督察。国家土地督察局下设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成都、西安等9个分局,分区域对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三、各级人民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土地管理的前期条件,如城乡规划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等工作不能离开人民政府的具体工作;另一方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
    2023-04-15
    260人看过
  • 如何设置公司治理机构
    一,股权结构设置:高度集中型:注意解决一股独大损害小股东利益问题高度分散型:注意解决股东“搭便车”行为导致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适度集中型:在监督经营者方面较为有效二,董事会设置:董事会功能:战略决策、咨询建议、评价监督、激励选聘董事会构成:内部董事(决策执行)外部董事(决策控制):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国内要求补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规模:9—11人为最佳董事会次级委员会设置: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报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CEO(首席执行官)体制设置:CEO+CFO(首席财务官)+COO(首席运营官)+CIO(首席信息官)CEO职责:1,对公司所有重大事务和人事任免进行决策;2,营造企业文化;3,把公司的整体形象推销出去四,监事会设置:人数应小于董事会,以董事会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为宜
    2023-06-09
    187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如何受理仲裁申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因此,仲裁协议是提请涉外仲裁的首要条件,其次必须有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合法形式。各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形式的规定虽然不尽一致,但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要求仲裁协议必须用书面形式作成。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都要求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仲裁协议的最典型形式是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在主合同之外单独订立的书面仲裁协议。除此之外,还有函电形式,援引形式,推定形式等。(二)仲裁协议的内容总结归纳各国进行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作法,一项完善的仲裁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意图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哪些争议。2、仲裁地点。3、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组成方式。4、仲裁程序规
    2023-06-06
    345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管理机构的设置取决于资金的性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缴存的住房基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长期性的住房储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对原有工资体制下住房消费含量不足的一种补充,是单位对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的一种形式,两部分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这种专为政府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而设立的政策性住房基金,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独立的机构来管理,由这一专门的、独立的机构将资金集中起来存入银行,设立专户,以落实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资金的使用方向。其次,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资金性质以及其强制缴存的特征,决定了住房公积金不是财政预算外资金,也不是一般的居民储蓄存款。因此,不能由财政部门来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也不能由人民银行来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管理。再次,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最终基于政府的信用,要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安全运作,实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对单位设置
    2023-05-04
    313人看过
  • MCN机构如何设置合理的违约金
    一、MCN机构如何设置合理的违约金合法合理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协商的数额比例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计算,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违约金怎么算才合法签订合同时,合同违约金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
    2023-06-12
    203人看过
  • 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如何救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一、仲裁裁决的救济手段有哪些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我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仲裁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7)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予以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应当自收到
    2023-03-24
    453人看过
  • 物流纠纷如何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自中国仲裁法实施以来,中国的仲裁机构雨后春笋般涌现。至今,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外,地方仲裁机构已经有150家之多。在如此众多的仲裁委员会中选择一个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成了让人煞费心思的事。虽然如今很多中国公司企业的“婆婆”们大都指示它们选择某仲裁委员会,但该仲裁委员会好与坏,合不合适,婆婆们才懒得去管。并且,随着中国加入世贸,行政部门职能的转变,婆婆们想必也会下岗西去。所以,学会一套独立选择仲裁机构的本领,犹为重要。考查一个仲裁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看仲裁机构是否拥有一批专业素质优秀、道德水平高尚的仲裁员队伍。仲裁员是仲裁案件的审理者,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案件的审理质量。仲裁由专家审理,具有权威性是当事人选择仲裁的主要因素之一。从世界范围盾,仲裁员多数都不是专职的,没有过多的组织要求,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员自身的业务和道德水平对案件审理犹为重要。实践已证明
    2023-05-01
    222人看过
  • 集中采购机构如何合理设置
    集中采购机构是采购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其中心工作是为采购人做好服务。为此,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抑制商业气息,克服官僚作风,始终要把采购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当好采购人满意的采购员。分析目前政府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根源,主要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设置不合理造成的。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必须采、管分离是对的,问题是如何理解采、管分离,难道集中采购机构从财政系统分离出去就算采、管分离了吗?首先,我认为我们国家没有必要设立一个与采购中心相对应的采购管理部门,国外都没有这样设,只是在国家级设了类似采购委员会的机构,管理全国政府采购。我国恰好相反,国家级不设而在省市以下各级财政设了采购办,我国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执行部门的这种设置就注定要使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管理机构之间矛盾重重,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处于两难境地。实际上,政府采购和其他业务一样
    2023-04-24
    431人看过
  • 监狱的机构设置
    根据监狱的职责,监狱通常设15个内设机构:(一)政治处(干部科、组宣科)。负责监狱干警、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负责干警的日常考核、干部任免调配、劳动人事、人员编制、工资晋升及年终考核等项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和共青团建设工作。(二)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处理监狱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和打字工作;负责车辆、装备、后勤、机关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干警福利工作。(三)财务科。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省有关政策;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支出和财务预算计划;负责工资发放和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工作;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增减、调拨、损失等项工作;负责财务和审计的各种报表编报工作。(四)狱政管理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罪犯依法严格管理;负责研究制定监狱狱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办
    2023-04-22
    109人看过
  • 仲裁机构对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聘任仲裁员的规定》第二条仲裁员的条件中,除了规定有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员资格条件外,还规定:1、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品行高尚,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原则;3、拥护仲裁委员会章程,愿意遵守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以及仲裁委员会其他有关规定;4、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少数知名人士可适当放宽;5、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6、仲裁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北京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员聘用资质要求》第二条规定:仲裁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一)遵守《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提高仲裁效率的若干规定》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二)诚实信用、认真勤勉、注重效率;(三)具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学历、资历、知识、经验,熟悉《仲裁法》、《仲裁规则》、仲裁程序、证据规则和仲裁实
    2023-06-07
    27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机关如何设置?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23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的市、县设立,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设立。 如果当事人所涉及的劳动纠纷比较复杂,当事人自身没有太多的法律知识储备的话,小编还是建议您及时聘请一位律师给予帮助。以上内容就是ask.com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不服上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 劳动仲裁法院机构设置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3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的市、县设立,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设立。
    • 仲裁机构的设置,仲裁中的证据保全方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0
      证据保全的的方法有三种: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
    • 我国现有的仲裁机构都设立了哪些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
      仲裁机构是指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目前我国现有的仲裁机构很多,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各有不同。仲裁机构都是根据仲裁条例、仲裁规则和仲载程序受理仲裁申请的,根据国家有关法
    • 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根据仲裁法第66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履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涉外仲裁委员会设有秘书局,在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涉外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员名册,仲裁员由涉外仲裁委员会从法律、经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