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认为对其活动不符合法规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4:42:49 5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身也有一个有效期的问题。如银行一般都会在投标保函中明确该保函在什么时间内保持有效,当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投标人相关文章
  • 2024法官对于诉状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如何处理
    法官对于诉状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对于诉状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要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做到一次讲清要求;而且不得因法定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法官行为规范》第十五条依法应当公诉的案件提起自诉(一)应当在接受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当事人;(二)情况紧急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并告知当事人。第十六条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一)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做到一次讲清要求;(二)不得因法定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法官的任职条件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中国法官宣誓(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六)高等政法大学、高等学校法律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学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
    2023-12-04
    293人看过
  • 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漏项应如何处理
    对于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漏项,主要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则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如果投标漏项并未构成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行澄清,根据澄清结果、招标文件或者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是否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量化。开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一)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遵守会议纪律,不要远离开标现场。到时不能出场,其投标无效。(二)对于未使用工程量清单光盘的项目(如绿化、水利等),要加强工程量(包括小数点后尾数)、单位、项目内容等校对工作;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光盘招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在刻录完投标文件后,应采用光盘中的数据查看功能检查所刻录的文件是否完整、准确。(三)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会因工程性质不同、造价不同、专业不同有一定的变化,投标人要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规
    2023-07-21
    66人看过
  • 对符合除名条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如何处理?
    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而不必要除名;另一种则认为应先对违纪职工予以除名,劳动合同随之自然解除。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上(一)、(三)、(四)项,显然不包含符合除名条件的情况。那么第(二)项是否包含符合除名条件的情况呢?也不包含。因为劳动部在1994年9月5日《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该条解释:本条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由于《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已被国务院于2001年10月16日决定予以废止,因此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主要
    2023-06-28
    121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不符合劳动合同的变更
    如何处理劳动合同变更的不符合。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办发[1994]481号)第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不成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相当于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为了避免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纠纷,劳动者应该知道如何变更劳动合同。无论以何种理由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应当知道该怎么办。劳动合同变更时,对遭受损失的一方依法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最好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专业法律意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
    2023-05-02
    425人看过
  • 何为驰名商标如何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一、何为驰名商标如何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驰名商标如下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1.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2.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3.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驰名商标认定的其他标准。二、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该商标的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材料;3.商标样本;4.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三、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
    2023-06-04
    314人看过
  •  合同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如何应对?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反某些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但违反这些规定中的某些强制性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具体来说,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根据合同约定,如果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合同无效。但如果是违反了这些规定中的某些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
    2023-09-16
    398人看过
  • 投标书与合同不符以哪为准
    招标文件与备案合同不一致的情况,在依据招标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一般此合同为本案合同)后,不得再行订立违背合同的其他协议。此时合同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以合同为准。如果指的是备案施工合同与未备案施工合同的冲突,要根据合同签订时间,以及是否需要走招投标程序分别确定。一、招标完成后多久可以签施工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草拟承发包合同报市招投标办核对,30日内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在7日内报招标办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二、租赁房屋合同需要怎
    2023-03-11
    289人看过
  • 如何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关于如何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除总提到的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外,还有些关于编写投标文件环节方面的事项应提醒投标人。若投标人真想在某个采购项目投标、中标,意味着将投入一定财力、物力和人力。制作好一份合格的投标文件,的确是一件不容易但又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充分理解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对一个工程采购项目来讲,应关键写好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和有措施性;对一个货物类采购来讲,投标人应了解最终用户的需求是什么,货物的基本材质是什么,指标应达到什么标准等等,只有了解这一切,响应这一切,技术指标才能算过关。二、认真制作标书,保持一丝不苟的态度如某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要求其法人后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在评标时发现某投标人整个文件都编制得不错,但经审查却发现有三页文件缺少签字,经各级相关部门的审核,最终未予通过。仅仅因为这三页文件没有小签丧失了资格,确实可惜。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某服装设备采
    2023-06-07
    142人看过
  • 如何认定为自动投案
    法律综合知识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4-04-27
    404人看过
  • 法院确认强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不予强拆的条件: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情况1、判决不准离婚的根本依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2、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这是现实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形。很多当事人甚至律师在书写起诉状时为了简洁,三言两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
    2023-07-12
    99人看过
  • 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应如何处理
    一、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应如何处理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2.出卖人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总之,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时,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谁承担1.一般情形下,标的物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受买人承担。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风险。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受人应自合同成立时起承担标的物风
    2023-12-02
    489人看过
  • 如何投诉招标投标违规行为
    一、如何投诉招标投标违规行为1.在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当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记录、通讯记录等。2.根据招标项目所属关系,向相应的监察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举报。3.投诉举报应当详细阐述违规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监察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核实。4.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打击报复,也要确保投诉举报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二、监察机关的举报路径监察机关是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察的机构,因此,向监察机关举报是投诉招标投标违规行为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以下路径向监察机关进行举报:1.以直接拨打监察机关的举报电话,向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2.可以通过监察机关的官方网站或邮箱进行在线举报,填写举报表格并上传证据材料。3.还可以前往监察机关的办公地点进行当面举
    2024-07-19
    185人看过
  • 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应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
    2023-06-07
    101人看过
  • 应如何处理投标造假行为
    一、应如何处理投标造假行为处理投标造假行为的方式是: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
    2023-09-21
    360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标人
    词条

    投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中标为目的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些特殊招标项目,如科研项目也允许个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 更多>

    #投标人
    相关咨询
    • 对不符合签发规定应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投标活动中如何知道招标合法性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
      一、招标人资格的合法性审查?1、招标人是依法设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人还应当符合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招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模应当与其开发资质一致。2、招标人已履行招标项目的审批手续,取得了相关的行政批准许可。3、招标人已实施资金来源。二、投标人资格合法性审查投标人相应的资格。(施工资质等级)三、招标程序合法有效性审查1、招标邀请:公开招标是向不特定
    • 对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如何处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
      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上述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如何认定出借人为非法活动受贿司法处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4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该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 如何举报招标投标活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受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或者认为其自身在招标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干涉或者侵犯的,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或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