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6:12:08 279 人看过

所谓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是指刑事证人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出席法庭,当庭陈述和回答本人知道的案件事实

一、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手续是什么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手续是:

1、审前准备;

2、审判;

3、法庭调查;

4、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

5、调查核实证言和鉴定意;

6、调查核实证据;

7、法庭辩论和最终陈述、判决。在被告的最后陈述后,法官宣布休庭,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二、刑事公诉案件到了法院后是什么程序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六)法院进行评议和宣判。

三、如何审理二审刑事案件

1、二审法院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2、对于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和通知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4、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5、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合议庭主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通常须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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