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6:41:27 346 人看过

一、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是什么意思?

有权获得辩护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重述了上述宪法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该原则的具体内容。该原则有以下具体含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有三种方式: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3、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是一项没有例外的权利。

二、辩护权的基本内容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三、辩护的种类和方式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所以,有权辩护原则其实就非常的简单的,哪怕人们在感情上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所作所为有多么的十恶不赦,但没有任何的情况可以直接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绝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当然都是委托律师替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但我国的辩护制度,明显缺乏立法约束,辩护人在辩护过程当中的基本权利很容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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