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环保强制措施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2:02:39 458 人看过

对抗环保强制措施如何处理

因破坏环境受行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的,当事人对处罚措施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期满后如何处理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后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
    2023-08-05
    449人看过
  • 是否会对保证人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保证人可以采取强制执行,但执行方式也不同,因为保证的性质可以分为一般担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如果保证性质不同,执行也不同。强制执行是在一些金钱纠纷中,人民法院会根据这一纠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纠纷当事人的具体措施提出上诉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孩子的抚养权能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只能是据经过判决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才可以,由人民法院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2023-07-01
    315人看过
  • 强制措施未裁决如何处理
    强制措施未裁决的处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行政强制措施法院应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如果法院没有裁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请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裁定。一、法院强制执行怎样接受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023-06-25
    368人看过
  • 保安可否实施强制措施?
    保安是不能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我是一个保安,保安队长时常勒索遇到勒索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向警察如实汇报情况。公安派出所职责如下: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警察抓人办案的流程如下: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
    2023-08-13
    369人看过
  • 亲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应对措施
    一、向办案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采取拘传措施时办案人员应当出示《拘传证》。了解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可以了解到被采取强制措施人是否已经因为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二、向办案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治安拘留的适用对
    2023-02-17
    51人看过
  • 如何实施社保强制措施
    1、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当法院做出了判决,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所辖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相关的规定,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如果申请不是在法定期限内的,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2、要准备好申请执行书提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还需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执行书,提交的内容要包括申请执行的内容事项、原因以及被执行人可以执行的相关财产情况等。如果申请执行人由于文化水平等因素确实难以书写申请书的,口头申请也可以,法院的相关人员会根据申请执行人所陈述的相关内容进行书写整理,完成后再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就行。3、要带上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最初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有判决书,当审理此案的法官签了字后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了。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社保费时,要记得带上此文书,因为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才有法律效应,这样才能申请强制执行。4、要准备能证明申请执
    2023-07-04
    189人看过
  • 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强制措施吗
    保护性约束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其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一、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注意的问题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需要澄清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并不成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不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参照《刑法》的规定,修改成“造成违反治安管理后果的”。第二,如何确定行为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才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没有
    2023-03-04
    292人看过
  • 强制措施到期后办理怎么办
    强制措施到期后的处理: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或者是变更成另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公安机关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超期羁押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后超期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改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二、证据不足能取保候审么?涉嫌犯罪,但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羁押到期就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
    2023-06-29
    58人看过
  • 强制措施凭证能撤销吗,强制措施凭证不去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一、强制措施凭证能撤销吗强制措施凭证能撤销。交警在确认行为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事实后,扣留了其的机动车驾驶证,未依法扣留其车辆,如果是系适用法律错误,则该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撤销。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二、强制措施凭证不去处理会有什么后果强制措施凭证不去处理会有以下后果:交通部门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现在不处理,换证的时候交通部门会强制执行,处理之后才可以继续换证。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1.代
    2023-06-06
    80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一、解除强制措施保留多久解除强制措施保留三十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对不同性质财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分析查封、扣押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二、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
    2023-06-25
    230人看过
  • 法院对老赖有什么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
    2023-06-17
    170人看过
  • 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一、法院强制措施如何执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措施,如果不执行的,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
    2023-06-15
    320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一、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以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违约怎么办1、通知义务及法律风险不少企业因为情况紧急,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履行通知义务,这些方式很难形成有效证据证明通知义务的履行,企业在履行这些义务之后仍应当以函件形式补充通知。判断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并不是简单的活动,企业怀疑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又不能得到确切的信息,此时若不通知,等到信息明确时可能就丧失了最好的减少损失的时机;但是贸然通知又可能因为不可抗力事件没有发生而给企业造成违约的法律风
    2023-06-17
    402人看过
  • 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包括哪些方面?
    该段内容介绍了环保管理体制的八个方面,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指出环保管理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因为环境管理的内容涉及土壤、水、大气、生物等各种环境因素,环境管理的领域涉及经济、社会、政治、自然、科学技术等方面,环境管理的范围涉及国家的各个部门。环保管理体制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排污收费制度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6.排污许可证制度7.污染集中控制制度8.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由于环境管理的内容涉及土壤、水、大气、生物等各种环境因素,环境管理的领域涉及经济、社会、政治、自然、科学技术等方面,环境管理的范围涉及国家的各个部门,所以环境管理具有高度的综合性。2. 环境管理的内容和领域包括哪些方面?环境管理是一个重
    2023-08-19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税收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和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两种不同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在税收实践中,这两种措施对打击偷税、抗税等行为以及维护《税法》的尊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应区别对待,不能混淆。(一)税收保全措施《征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 对强制措施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 怎样处理交警强制措施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8
      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 强制措施实施的对象是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2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有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怎样强制措施保全财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0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如下强制措施: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