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不公布采购人如何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0:15:45 459 人看过

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标准和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应当公开。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第六十四条收购人必须依照本法规定的收购方式和程序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员向指定的供应商采购。第七十五条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政府采购中的当事人串通。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2。供应商根据买方或采购代理的指示更换或修改招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3。供应商谈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报价、技术方案等;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供应商,按照组织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事先同意某一特定供应商将中标或成交;

6。一些供应商同意放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或成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可以使用哪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可以使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法有如下:1、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2、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3、竞争性谈判方式,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按照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人向惟一供应商进行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2023-08-09
    194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什么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分散采购在政府采购的范畴内,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可以由采购单位自己组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但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两种组织形式之一,可不是随意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
    2023-03-26
    435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合规验收
    政府采购项目
    (一)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来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验收,原则上应当由第三方负责,即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或者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会同专业机构共同负责,但采购金额较小或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较为简单明确的除外。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主要负责人。(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或者行业质量检测机构要做验收记录,并分别在验收证明书和结算证明书上签字。(三)供应商、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履约程度进行核验,并作为交付或验收的依据。采购人应按照约定,组织验收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结果进行验收,以确认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合同的要求。(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验收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属于分散采购方式的,由各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验收;属于集中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可以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抽查复验。
    2023-07-21
    76人看过
  • 政府采购标准和目录解析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为认真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于印发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区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21年全省联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公务用车(含乘用车和客车)、机动车保险服务等八个项目(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省级协议供货”栏目查询);我区定点采购包括:空调、办公家具、公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保安服务、公车维修服务等六个项目(另行发文通知)。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限额标准统一为100万元(不含)。二、除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外,货物和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含),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含);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
    2023-07-05
    256人看过
  • 涉及什么的采购项目可以确定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2023-03-24
    465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中标后变更采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立法目的明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原则和条件以及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后责任如何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虽然是一种民事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但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经过法定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确定的中标、成交结果,这个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能非法改变。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性,必须禁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同时,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由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的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2023-03-21
    210人看过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
    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询价现购、比价采购、议价采购、订价收购、以及公开市场采购。一、招标项目需要多少资金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机电产品项目: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
    2023-03-31
    195人看过
  •  延长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期限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部门监督下,按照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和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在二十天或更长时间内,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为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部门监督下,按照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和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政府采购的付款方式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的付款方式应当符合采购人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的要求。采购人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汇款、电汇、网上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支付采购资金。采购文件应当载明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政府采购的付款方式应当符合采购人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的要求,以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透明和便捷。同时,采购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
    2023-10-15
    143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是否违法?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常见的政府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全社会有资质的企业公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我国政府采购法中公开招标法律程序的缺位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笔者认为,此规定所存在的法律漏洞有:其一,政府采购对象中的货物和服务应该适用《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其二,工程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但这与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相矛盾;其三,与工程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的公开招标在适用法律方面遇到两难的境地,不论是选择《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的规定,都将遭遇法律障碍;其四,工程如果是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公开招标方式则适用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其五,
    2023-07-07
    331人看过
  • 中山: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列入采购目录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上了解到,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已列入市政府2011年采购目录,200多个政府单位将向律师购买法律服务。此外,昨日换届选举出赵琼、黄东伟、程禹斌为下一届会长,每人轮值一年。据介绍,三年来我市律师事务所增多了13所,目前共有49家,执业律师504人,增加了125人,中山律师成为不可忽视的法制建设力量。我市还有不少律师事务取得了开拓性的成绩,如保信律所在服务中山企业创业板上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广中律师事务所首开先河,承办了我市第一宗由破产管理人承办的破产案件;中元(中山)律所突破原有法律顾问收费模式,在适当收取基础费用基础上采用计时收费的模式,增加了律所收益。此外,三年来,全市律师各种慈善捐款近150万元。
    2023-06-07
    255人看过
  •  能否将政府采购项目转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得转包。如果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政府采购合同被转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转包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得转包。如果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政府采购合同被转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核 心 内 容 】 政 府 采 购 转 包 违 法 吗 ?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将 受 处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转包是指将采购项目转给非供应商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政府采
    2023-09-10
    363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法第十八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立法目的明确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哪些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实施,哪些项目由采购人组织实施。根据本法规定,本法适用范围由两部分构成,即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和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本法还同时规定,政府采购的实施主体有采购人还有集中采购机构。为此,本法要理顺适用范围与实施主体之间的关系,以便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本法规定的含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第一款是关于采购人的采购项目的组织实
    2023-04-24
    251人看过
  • 如何质疑政府采购
    如何在政府采购中提出质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质询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认为因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交易结果等原因造成权益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或采购机构提出疑问。采购文件可要求供应商在法定查询期内一次对同一采购程序提出查询。第十一条提出质询的供方(以下简称质询供方)为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方。潜在供应商依法取得可疑采购单据的,可以查询该单据。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取得采购文件之日起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规定,包括下列含义:。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这是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基本原
    2023-05-08
    232人看过
  • 政府采购实行哪种采购方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取哪一方式要依据具体的采购行为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二十八条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解决政府采购问题的对策和意见(一)加
    2023-06-01
    285人看过
换一批
#政府采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采购项目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更多>

    #政府采购项目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应当如何进行备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政府采购采购中标后几天公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1、工程中标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中标公示是在招标过程中,由于该单位整个的性价比或者实际的设计方案高于同是竞标的其它单位,获得招标方的一致认可,并将招标计划公布与众,以示公正。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政府采购如何开展招标采购第21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5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可以使用哪种采购方式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5-19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可以使用竞争性谈判。具体相关的规定如下:1、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2、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3、竞争性谈判方式,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谈判;4、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人向惟一供应商进行采购;5、询价方式,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
    •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采购采购合同如何告示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根据条例要求,,将项目采购完成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予以公开。截至目前为止,已有余杭区2015年度农村饮用水原水检测项目和崇贤街道杨家浜小学木制品采购项目的合同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 采购合同的公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强化公众对政府采购结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