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11:08 153 人看过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以及特别程序。其中第二审程序指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特别程序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

一、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的如下: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有什么区别

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区别有以下四点:1、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都是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是一审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后者是死刑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2、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死刑复核程序是由作出死刑判决、裁定的法院主动报请的。3、提起的条件不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上诉即可;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死刑复核程序是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法院主动报请的。4、提起的期限不同:提起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死刑复核程序实质上是一种主动报请程序,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判决死刑或裁定维持死刑的人民法院必须在三日内向有核准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

三、二审不服怎么办-还能上诉吗

不能上诉。

1、我国目前的审判制度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

2、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3、例外情况,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如果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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