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债务清偿的权益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9:30:25 146 人看过

有明确规定,如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清偿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略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2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向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前财产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分婚姻关系中的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
    第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第二,夫妻双方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即使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一、离婚时对方说的共同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举证1、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2、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此外,虽然夫妻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这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
    2023-03-12
    225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与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
    2023-03-14
    70人看过
  • 合同中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合同相关法律中对债权债务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转让的债权债务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可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2、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要通知债务人;3、债务人也可以经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等。一、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是否继承承担责任1、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是指债务人可以其对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对抗债权
    2023-03-11
    376人看过
  • 夫妻关系中的债务与债权
    第一,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一方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夫妻间应尽的义务都包括哪些了吧,要是有一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显然是不利于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当然,并且还有可能因此
    2023-07-07
    186人看过
  • 在婚姻关系中发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跟爸妈借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欠财产三万多债务怎么办,是否要追究到法律离婚有三万的债务该由谁还看债务是如何产生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2023-03-06
    80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财产与债务的共同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023-07-11
    160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婚前财产
    相关咨询
    • 婚姻关系中,债务清偿原则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7
      办理离婚,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
    •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关系的清偿标准有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2
      就法律而言,双方既以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还款期限履行,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因为债务人恶意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 所以,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债权人是不可以提前要求还款的,这样是不合法的
    • 离婚协议中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30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需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该协议符合法定形式,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基于债权债务抵销的特殊性,一份有效的债权债务协议,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负债权,且均为合法存在;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 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3)夫妻对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4)夫妻有权继承遗产。2、义务包括:(1)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 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25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