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保险不理赔能否主张利息倘若拒绝赔偿的理由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履行赔偿责任,同时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起支付利息损失的责任。这就意味着,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而不予理赔,那么被保险人便可向保险公司主张利息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保险种类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保险类型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保险类别所针对的对象为人身,将被保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作为保险标的进行保障;
其次,是货物运输保险,该保险形式主要针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保护,作为有形财产保险的一个分支,其保险标的是有形的;
最后,是机动车辆保险,其保险标的则为机动车的车身,是我国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市场中最为常见且普及程度较高的险种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倘若保险公司所提出的拒赔理由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向保险公司主张支付其应有的赔偿金额,同时,被保险人还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为自己因未能及时获得赔偿而产生的贷款利息损失负责。换句话说,如果保险公司不负责任地、没有充足理由就采取了拒绝理赔措施,那么相应地,被保险人将有资格维护自身对于期间所产生利息利益的权益。这项措施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在相关法律事务中的合法权益,并且以此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合约所约定,履行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义务。
-
山东保险11家拒赔能否主张利息
21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外主张赔偿吗?
120人看过
-
保险有虚假资料拒赔能否主张利息
436人看过
-
夫妻为儿女买保险保险拒赔能否主张利息
1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通费能向保险公司主张吗
209人看过
-
小孩倒睫手术保险拒赔能否主张利息
279人看过
-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可不可以主张欠款利息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01、欠款能主张利息。欠款的债务人本应偿付付欠款,却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如果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给付利息,对债权人是显失公平的也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所以第一种意见欠妥。但是,有的欠款双方毕竟未对是否支付利息、如何计息作出约定,直接判令债务人支付利息是欠缺法律依据的,第二种意见也是不完美的。所以要从法理上分析欠款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实质,以便作出支持与否的裁判。 通常,欠条系一种载明债权债务的
-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能否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后能否再主张人身损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可以主张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
-
不是车主的交通事故保险能理赔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3不是车主开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车主存在过错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交通事故受伤方垫付医药费,能否主张要垫付利息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损害赔偿能否可以主张利息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9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构成要件非常严格。首先,侵害的客体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其次,该特定物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具有重大感情价值或特定纪念意义; 第三,该特定财产具有与特定人格相联系的专属性质或人格象征意义; 第四,因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