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院管离婚财产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4:42:59 410 人看过

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一、出轨的女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三、离婚时双方的存款都是哪些情况下可以分到钱

该存款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后财产问题如何进行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规定的管辖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抚养费纠纷由哪里法院管辖抚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这种管辖的原则被称为“原告就被告”,不仅是抚养费纠纷的案件,这也是大多数普通民事纠纷案件的通行管辖原则。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哪些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合同纠纷在哪里提起诉讼合同纠纷起诉的地方:1、对公民提
    2023-06-22
    215人看过
  • 农村离婚后土地分割问题
    土地可以在农村离婚时分开。离婚时需要具体分析问题:一、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离婚时应按以下方式分割:1、如果一方婚后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已在原居住地承包,新居住地未分配承包土地,原承保土地不予收回,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不享有承包经营权;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村集体作为发包人、家庭作为承包人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分割。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权的,离婚时应按以下方式分割: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以夫妻名义签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确认为夫妻共同享有,共同所有人共同享有共同房地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离婚财产纠纷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离婚财产纠纷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
    2023-07-18
    484人看过
  • 农村离婚案子女抚养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关系结构变得复杂,农村思想观念受到巨大的冲击特别是婚姻观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离婚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离婚理由也有所变化,离婚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实际过程中子女抚养问题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一)抚养费标准不合理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于农村家庭来说,一般收入都不高,有固定收入的很少,在实践过程中很难查清楚当事
    2023-06-11
    286人看过
  • 农村包办婚姻财产纠纷问题处理办法是什么
    农村包办婚姻财产纠纷问题处理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一、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是两人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且必须是合法形式。法律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规定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此对于这种共同财产的认定,必须遵循合法共同取得的原则来进行处理。二、何种婚姻为可撤销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和一方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三、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是什么?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
    2023-03-05
    329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管理:如何处理资产问题?
    离婚了钱在老婆手里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全部的钱在老婆手里也可以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的那一份要回来。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和老婆沟通解决;诉讼离婚,法院原则上会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的。如果对方有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提供担保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30日内诉讼离婚。跟老婆没感情了想离婚有孩子怎么办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好可以起诉法院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
    2023-07-11
    268人看过
  • 农村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分田归属问题探讨
    离婚时农村分田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分田地不属于财产的分割的,因为农村按家庭人口数量所分得的农田属于集体财产并不属于个人财产。以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另外规定个人不得以各种名义非法变相转让买卖。没有处置权。离婚时用的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2023-07-06
    186人看过
  • 双方都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财产问题
    一、双方都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财产问题起诉离婚,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多久起诉离婚判财产,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得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判决生效之后能离婚;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
    2023-11-26
    166人看过
  •  农村房产的继承问题
    农村房产具有继承性质,但宅基地一般不能被继承。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但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得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农村房产具有继承性质。农村房产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住宅。由于这些房产是为了支持农民集体利益而建造的,所以农民无需支付土地费用即可获得,具有福利性质。不过,宅基地一般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即可以占有、使用该房产,但若继承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得对该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等。 宅 基 地 上 的 房 屋 能 继 承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所有,而非个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36条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继承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
    2023-09-03
    95人看过
  • 离婚财产法院代保管吗
    不能进行保管,这个不是法院的职权范围:(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再审案件。(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023-04-29
    260人看过
  • 法院判离婚管分财产不?
    1、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2、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
    2023-06-26
    393人看过
  • 法院管辖离婚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
    离婚可以协议法院管辖。具体如下: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书面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包括离婚纠纷;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书期间提出;3、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驳回裁定。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之间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原则上离婚管辖法院应该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实践中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如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或者正在服役的等等,这些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离婚管辖法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
    2023-07-03
    134人看过
  • 婚内出轨法院怎么判财产问题
    依据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若婚姻关系延续过程中,某一方与他者持续保持同居状态,则涉嫌构成“与他者非法同居”的违法行为,此类情况视为有过失的存在。在此种情况下,身为无过失一方的配偶,有权依法主张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全面权衡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以及子女抚养责任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及比例。通常而言,无过失一方可能会获得更为丰厚的财产份额或相应的补偿。然而,具体的裁判结果仍将受到案件具体情节的影响,如证据的充分与否、当事人的陈述内容、证人证言等。因此,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现了出轨行为,另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这可能会对财产分割的最终结果造成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2024-08-09
    324人看过
  • 农村离婚房产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农村房子离婚时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该房产归购买者所有,并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予以补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车辆怎么分割离婚汽车分割流程是:如私家车是婚内共同购买,除非另有协议,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一般要均分。如婚内共同购买,未付清全款,又无其它协议,由车辆登记人所有,并给另一方补偿,贷款由登记人偿还。如私家车是婚前单方购买,且付清全款,没有意外的话,该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私家车是婚前单方购买,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通过向车辆中介市场打听二手车辆的市场价格,也可以用行业通用的成交均做参考。上面的内容都是双方可以协商
    2023-07-08
    318人看过
  • 法院管辖问题对离婚案件的影响
    地域管辖上,原则上依照原告就被告,也即应当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有某些特殊情形,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例如: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此外,对于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法院始终有管辖权。级别管辖上,一般是基层法院。离婚的管辖问题1.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多长时间?答: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实践中,考虑到较高的法院调解成功率,60%的离婚案件会在3个月内即顺利完成整个诉讼过程。2.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答:6个月。注意,如果发生了不同于第一次起诉的法定理由,也可以6个月内起诉。3.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多久之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答: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4.协议离婚后,我认为财产分配不公平,向重新
    2023-07-0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农村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4
      农村离婚财产分割处理如下: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
    • 农村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农村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法院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1-15
      摘自《深圳市罗湖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的处理意见》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
    • 农村房屋怎么分,离婚农村房产分割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1
      1、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平均分割。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割。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
    • 农村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应该怎么样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1
      首先,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其次,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