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职工工伤费用今后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9:46:09 289 人看过

11月2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办法》提出,用人单位要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以及救治情况上报省社保中心。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费用可由省社保中心追缴。

用人单位首次参保分三档

《办法》提出,在江西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要按照省社保中心核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首次参保的,缴费费率根据行业基准费率确定。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0%,三类行业2.0%,实行费率浮动管理,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使用和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当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职工工伤须在24小时内上报

据介绍,用人单位要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以及救治情况(救治医院、住院床号)电话报省社保中心,并在48小时内填写《省本级职工工伤事故情况快报表》报省社保中心。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应在签订省本级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等伤情稳定后,转入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的职工,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待伤情稳定后转回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当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报省社保中心审核。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省外就医的,由原治疗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须报省社保中心批准。

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办法》明确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后,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述三个目录的费用,由省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即时结算。在非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未实现即时结算的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的费用,到省社保中心作零星报销处理。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发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工伤职工需要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的,到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配置(更换)费用,经省社保中心审核确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以及由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省社保中心有权向用人单位或第三人追偿先行支付费用,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职工工亡由近亲属领取补助金

《办法》要求,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死亡的次月起计发。

职工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领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领取,依此类推。

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经省社保中心审核后,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待遇,从受理之日起15日内支付至享受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长期待遇于每月25日前支付至享受人员指定账户。

名词解释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它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固定性。即工伤保险费是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征收的一种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不管该单位是否发生工伤,发生多大程度和范围的工伤,都应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基金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费率的基本原则。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基金相关文章
  • 工作时中暑算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最近南京天气炎热,到了中暑的高发期。昨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中暑也算职业病,工作时中暑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该局工伤保险处处长张晓慧说,尽管《工伤保险条例》中未写明中暑可算工伤,但第14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我国的《职业病目录》已将中暑列入其中。市民在工作时中暑后,可先到职业病防治所做一个中暑鉴定,然后到工伤保险中心认定工伤。据介绍,一旦中暑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即可按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由企业全部承担。企业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另外,按照规定,职工中暑被认定为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3-04-22
    110人看过
  • 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律师补充: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
    2023-05-06
    358人看过
  • 工伤的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律师补充:工伤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情形有:(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
    2023-05-06
    82人看过
  • 苏州将工伤复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苏州市委、市政府日前转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精神,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减轻企业负担。据了解,仅目前在苏州工投系统,老工伤人员就有近千人。职业病治疗是个长期的过程,因企业改制等,一些职业病等老工伤复发,便出现了找不到单位埋单的现象。此次苏州确定的老工伤人员对象与范围为:2003年12月31日之前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持有《工伤证》或《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现仍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工伤保险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已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单位支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工伤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现由单位参照工伤管理的工伤人员,也可纳入老工伤人员范围。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为: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职业病的继续治疗费用,安装假肢、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023-04-22
    305人看过
  • 工伤保险鉴定费由谁支付,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受伤后工伤职工鉴定费由谁支付的回答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怎么收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文件规定收取,大概每人次280元到300元左右;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应该由谁承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重新鉴定申
    2023-03-02
    42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费用?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
    2023-02-07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 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更多>

    #工伤保险基金
    相关咨询
    • 职工治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的费用是否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
    • 职工治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的费用是否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5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
    • 职工治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的费用是否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7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
    • 职工治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是否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7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
    • 工伤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3-23
      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