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受工伤应该得到哪些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6:31:38 386 人看过

工伤赔偿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国有企业员工受工伤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确定等级的工伤人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伤残津贴,确需护理者可享受生活护理费,解除、终止合同者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职工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销和经济补偿,如果出现因伤致残的情况,法律规定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得到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程度会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伤残等级越高,享受待遇越高,通过工伤补偿会最大情况的减少职工的损失,保障受伤职工的基本生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工伤人员国企退休待遇
    1、正省部级退休年龄正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岁。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职务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应当到年满67岁、或68岁离开实权部门。2、副省部级退休年龄副省部级60岁: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在人大、政协等“二线”。副省部级满60岁离开实权部门,或退休,或转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任闲职、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常委、专门委员会主任,或转为“二政府”的政府协会、社团组织任职,或转到大学担任兼职教授,作为退休前的过度。【备注】:省部级干部一般是指国家各部委局正副部长(主任、局长、关长),各省(市、区)正副书记、省长(市长)、、副主任,政协主席、副主席等干部。但是,如果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则高挂一级为副国家级干部。同时享受国家为其提供的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一、正团级转业待遇怎么样部队的正团级干部相当于地方的正(
    2023-03-10
    177人看过
  • 工伤员工终止合同享受待遇有哪些?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如果职工经鉴定确为五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且即使劳动合同到期,除非职工自行提出希望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做出合同终止的决定。(2)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当职工因工伤残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起为劳动者提供生活保障、劳动保障以及稳定就业的责任,但这也并非要求用人单位只能被动接受而丧失自主管理
    2023-06-23
    114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待遇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试用期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案例王某于2006年5月到某私营企业打工,才干了不到一周,就因操作机器时不慎将手臂压伤。该企业在支付了王某的住院治疗费用之后,就不再管了。王某找到单位主张相关待遇,公司称,入厂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个月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王某由于在试用期内受伤,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享受工伤待遇。那么,王某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专家说法:该企业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王某在工作中因操作机器受伤,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
    2023-07-27
    219人看过
  • 职工的待遇有哪些,工伤职工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的待遇,工伤职工能够享受哪些待遇(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
    2023-03-15
    496人看过
  • 企业单位工伤人员待遇
    一、企业单位工伤人员待遇企业单位工伤人员待遇: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工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二、发生工伤了用人单位不报工伤应该怎么办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单位能否辞退工伤员工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04-25
    136人看过
  • 职工有哪些情形会得到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怎样填写我认为包括以下内容:(一)应填写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二)单位编码。(三)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医疗终结时间、伤残鉴定时间,伤残等级全部如实填写。(四)社保编码。(五)致残鉴定表编号。(六)职工本人工资如实填写。(七)单位经办人签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2023-07-27
    24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企业及员工除员工待遇外还应得到哪些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
      职业病病人虽然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若工伤保险待遇尚不足以弥补职业病病人的损失,职业病病人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因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的赔偿主体均系用人单位,在职业病病人已获得了工伤保险待遇后,只可就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的差额部分主张权利。实际中,可获得哪些的积极赔偿,与此多少合理,何不至此---【法律咨询吧】中问律师了
    • 工伤如何赔偿, 当事人发生工伤, 应该得到哪些待遇, 应该得到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工伤无需离职,一直享受工伤待遇。当事人发生工伤,应该得到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 国企员工受贿获得缓刑什么待遇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2
      1、企业判缓刑人员的处置一般是由企业自己决定,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如果在合同或者是企业章程里有规定,可以按规定来。 2、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者受到刑事处罚的: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 3、缓刑期间,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按本人缓刑前工资固定部分的40%和原所得津贴(资金)部分的40%计发生活费。除工种保健津贴及工改保留的105元补贴以外的各种津贴、补贴一律停发。
    • 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你父亲有权以承包该工程的建筑公司为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等级鉴定。如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的全部待遇,其中工资按受伤前上班的月平均工资
    •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哪些待遇,企业职工非工伤死亡能否获得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