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监狱的决定是由谁来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8:44:02 137 人看过

法院判刑后将判处决定公文交由司法部,司法部交由监狱管理局,由监狱管理局根据情况指定送送哪个监狱。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刑事案件后,会在刑事判决书中载明犯罪分子服刑的监狱,公安机关按判决书的要求移送到执行的监狱。

此案在监狱服刑的孙某是否超出上诉期

[案情]:

陈某诉孙某离婚一案,法院经审理后于2004年7月7日作出判决,并于7月12日将判决书送达给正在监狱服刑的被告孙某。2004年7月31日孙某向一审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上诉状的书写日期为7月15日。一审承办法官在收到上诉状后,经审查认为孙某的上诉从其邮寄上诉状的时间看,已超出了上诉期。遂回复函告知上诉期已过。孙某在收到复函后,又回信称其是在7月15日即将上诉状写好交监狱管教人员邮寄,不知为何到7月31日才邮出,其是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限,故迟邮的责任不在其,其认为其上诉的时间应为书写上诉状的时间,即7月15日,故认为未过上诉期。

[分歧]:

针对上述事实,对该案是否超过上诉期存在不同的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孙某的上诉已过上诉期。因为其以邮寄的方式寄送上诉状,其上诉时间应以邮寄上诉状的邮戳日期为准,即7月31日,从判决书的送达到其上诉状的邮寄,已过十五日,此十五日是法定的不变期间,故孙某的上诉已过期。

一种观点认为:孙某的上诉未过上诉期。因为孙某身处监狱,人身自由受限,其上诉行为的传递并不能以自已的行为支配,根据孙某的陈述,其已于7月15日将上诉状交监管人员邮寄,而实际邮寄的日期却是7月31日,此拖延的责任不能归结在孙某头上,故可以视为孙某提出上诉的时间为7月15日,故其上诉未过期。

[处理结果]:一审法院对该案最终是以孙某的上诉未过上诉期而予以送达催交上诉费通知书的。

[评析]:

笔者认为本案孙某的上诉是否超过上诉期,取决于孙某述称的其本人交寄上诉状的时间是否真实,如果孙某交寄的时间确是7月15日,则监管人员拖延投寄的行为相对孙某而言则构成抗辩的正当理由,法院应以孙某实际交监管人员投寄的时间作为其提出上诉的时间;若孙某说的不属实,其实际交寄的时间为7月31日,只是将上诉状书写的时间予以提前了或上诉状写的早但没有交寄,那么,孙某的上诉就应认定过了上诉期。这两种处理结果终究该适用哪种,这就需要案件的承办法官向孙某服刑地的监狱进行核实,只有经过核实后,才能作出正确地认定和处理,否则,亦不能排除孙某所说的7月15日交寄的陈述的虚假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狱相关文章
  • 服务费是否合法应该由谁来决定?
    一手房要服务费合法。第三方与房屋交易一方或双方签订有服务协议,并且房屋交易是在第三方帮助下促成,或者第三方协助办理手续等事项,第三方有权要求按照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务派遣服务费能抵扣吗是可以的。收取的金额,扣除付出去的金额后计税。进入开票软件,在开具发票的页面选择差额征税,会让输入收的金额和付的金额,系统会自动给你计算差额征税的金额,并打印在发票上。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5%的“征收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
    2023-07-05
    485人看过
  • 村里会计是由谁来决定的?
    村会计如果不是村委会成员,一般是由村委会选聘,或者由村委会成员中有会计资历的同志兼任。但无论是何种任用办法,村委会都应该通报或者告知村民,村民有知情权和建议权。上级政府部门不会给予指示,但可以根据情况予以推荐。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模式1.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发展的原因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分离程度上如果比较高的情况,对于税务来讲,如果分离程度比较高就会出现一些不好的影响。对于谨慎性原则如果使用超出正常范围,那就会给企业带来一些空隙,这些空虚就可以让企业来增大利润,如果这两者分离程度较高,也会给企业带来所得税征管方面的困难,当然,分离程度较高也给政府税务部门带来很多的困难,比如工作难度增大,成本也会随之增加。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模式(1)加强政策宣传与会计信息披露。不管是税务部门还是财政部门在宣传方面都要加大,确保能把会计和税法一些内容的宣传和培训都归入正常的工作范畴,这
    2023-07-06
    181人看过
  • 年终奖由谁来决定?
    法律综合知识
    年终奖的决定权在谁的手里?答案是用人单位,也就是员工所在的公司,用人单位对于年终奖发不发,怎么发,哪些人的年终奖多,哪些人的年终奖少,哪些人没有年终奖都具有最终的解释权和绝对的决定权。在发年终奖这件事情上,年终奖的发放单位自主决定,每个公司都有他们公司自己的年终奖发放规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终奖应当属于奖金的层面,属于劳动者的获得报酬权以及获得福利待遇的权利。年终奖是指根据本年度单位员工的日常表现、员工的业绩、公司的收益、经济发展水平和其他方面来奖励员工今年的业绩,同时也是对于员工明年更加努力工作的鼓励,能起到促进作用。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条件才能拥有有效的年终奖金制度:1、年终奖的考核机制、产生方式以及公示方式都应该公平合法;2、颁发年终奖励的评估的标准和条件应合理、全面;3年终奖励评估系统应留在实施过程中有过程留档,例如,年终奖记录应记录在员工的员工手册中
    2024-01-13
    469人看过
  • 是否批准缓刑并收监由谁决定?
    缓刑收监是人民法院决定的。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刑事案件中缓刑收监能假释吗缓刑收监后满足法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
    2023-07-11
    361人看过
  • 谁来决定缓刑?
    法院判缓刑由法官决定。缓刑由法院宣布,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缓刑建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以在辩护意见中提出缓刑请求。法官只要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或者应当判处缓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18岁以下、孕妇、75岁以上的,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嫌疑人在法院判缓刑谁决定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
    2023-07-03
    58人看过
  • 强拆违法判决由谁来做决定?
    一、强拆违法判决由谁来做决定?认定违建强拆违法判决由法院作出,因为判决书只有法院才能够作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之前,行政机关应该催告被执行人自行拆除,催告书应该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如果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就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公告的期限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
    2023-06-17
    75人看过
  • 判决后送监狱由谁负责执行
    一、判决后送监狱由谁负责执行由监狱或人民法院以及公安机关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因内容不同,执行主体也不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二、一审刑事判决书和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区别一审刑事判决书和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区别:1.法律效力不同。一审判决作出后不必然生效,如果在诉讼期内不上诉才生效。而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没有上诉期。2.程序上的审理期限不同。一般情况,刑事案件的一审审限是三个月,二审期限是二个月。3.判决书的内容不同。一审判决书是对于案件事实的审判;而二审判决内容除了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还有关于一审判决书的审查。4.判决书的作出法院不同。二审判决书的作出法院是一审判决书作出法院的上
    2023-11-01
    408人看过
  • 原判决确定的刑罚金由谁来支付?
    被判刑罚金由被告人来交。因此被告人缴纳罚金是应尽的义务。但被告人一般都在监狱里,不方便缴纳罚金,故一般是有被告人的近亲属来代为缴纳。实践中,缴纳罚金一般是会与减刑挂钩,由于家属一般都希望能够多减刑,因此一般都会积极缴纳罚金。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罚金去哪里缴?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
    2023-07-11
    149人看过
  • 试用期的长短由谁来决定
    一、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可以吗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同时,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金、医疗金和失业金。那么,求职者首先要明白,试用期并不是一定要经历的。即使不得不进入试用期,前提也必须是用人单位先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是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样签订的所谓“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同时“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
    2023-06-18
    431人看过
  • 二审判决缓刑由谁决定
    法院决定,嫌疑人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判决缓刑的条件之后,才可以适用缓刑,然后法院的法官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对嫌疑人进行判决,当然想要获得缓刑也是少不了委托律师的辩护,可以增加判决缓刑的几率。一、法院判缓刑后还会不会收监法院判缓刑后是否会收监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除非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了新罪或者漏罪未处理,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收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缓刑考试期限内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缓刑考试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公开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前未作出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的刑罚。二、被判缓刑如何消除案底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法》等法律规定,刑事处罚案卷要保存60年。判缓刑也是犯罪,只不过没有
    2023-02-09
    425人看过
  • 寻性滋事批捕是由谁来决定的?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权由公、检、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公、检、法机关之间,逮捕的权限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分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它无权自行逮捕。无论是决定逮捕还是批准逮捕,都由公安机关执行。二、批准逮捕的权限如何划分我国法律对逮捕权限的划分,体现了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1、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
    2023-05-01
    169人看过
  • 监视居住决定由谁作出
    一、监视居住决定由谁作出监视居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监视居住概念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023-05-02
    180人看过
  • 驱逐出境由谁来决定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驱逐出境由谁来决定县级市级公安机关都无权决定,而是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根据《公安机关执行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决定,不再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当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2024-01-08
    358人看过
  • 监视居住批捕由谁决定
    监视居住批捕由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法律规定什么叫做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
    2023-03-13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狱
    词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以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来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 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科学、文明、有效的教育管理,矫正罪犯行为恶习,引导罪犯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基本职业技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 更多>

    #监狱
    相关咨询
    • 到哪个监狱服刑由谁来决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4-04
      判到哪个监狱服刑由作出判决的法院,再由看守所报省监狱管理局来决定。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 法律由谁来做监视居住决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0
      监视居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 婚姻无效监护人由谁来决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3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还是该由父母来进行担当;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自己的父母;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 监视居住由谁来决定法律上的规定是哪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监视居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由谁来决定是否假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