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七、八、九、十条:
1、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基本条件(略);2、具有开展各类别放射诊疗工作所必需的工作人员(略);3、具备开展各类别放射诊疗工作所必需的设备(略);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略)5、医疗机构应当对相关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略)。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1份原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格式正确,内容完整。新申请、变更提交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附1);其中(一)和(四)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需与原件一致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设备编号与相应检测报告内设备编号一致
申请单位编撰。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其中(一)和(四)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4
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需与原件一致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需与原件一致
环保部门。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6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需与原件一致。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四)如果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7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须按放射工作人员清单顺序依次提供以下内容:1、个人剂量监测;2、职业健康检查管理档案;3、教育培训档案。
申请单位提供。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8
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及检测报告?[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
申请单位所委托的评价单位提供。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三)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9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及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需与原件一致。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按所申请类别分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申请单位编撰。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
4
审查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68-->
5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68-->
5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现场审核)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徐地柱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71-->
60个工作日
贵州省放射卫生专家库成员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1.符合要求,出具现场审查报告;2.不符合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71-->
3个工作日
1核对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现场审查;2.根据现场审查报告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徐地柱
3个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1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准予行政许可。2.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范潇月、赵成松、马可、李治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68-->
4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放射诊疗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下载][下载]
[下载][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李治、马可、范潇月、赵成松
-->
8个工作日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证照模板预览?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卫生计生委窗口B052、B053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十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2
法定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3
法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放射治疗;(二)核医学;(三)介入放射学;(四)X射线影像诊断。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4
法定依据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卫生部:(一)负责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三)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四)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五)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5
法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9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57项)
6
法定依据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八条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原件应加盖申请机构公章。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申请机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九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审核。第十二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第十五条审核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申请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申请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书面说明理由。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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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射医疗产品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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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7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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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生哪些放射事件应当立即处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8医疗机构发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诊断放射性药物实际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 (三)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 (四)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 (五)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