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31:55 281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仅为立案规定了一个原则性的条件,但在司法实践中,面对变化万千的具体的个别的案件,如何准确及时的立案?侦查部门往往针对具体的罪名,制定立案标准,以细化量化立案条件,如《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发[1999]1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2000年10月22日)。立案标准作为立案的操作细则,提高了立案工作的操作性,便利了立案工作,使人为的因素得以排除;立案标准也使犯罪嫌疑人权利维护有了明确性和针对性,便于发现侦查机关滥用权力的行为,及时提出申诉。

失火罪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

失火罪一般是指,因为行为人的过失酿成火灾,导致严重后果,并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立案:

(一)导致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

(二)造成五十万元以上公共财产或他人的财产损失;

(三)造成十户以上的房屋和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两公顷以上的森林,过火有林地面积,或四公顷以上的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被毁;

(五)存在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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