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如基于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由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由不同,因此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
(2)存在的目的不同。连带债务是多个债务人依其意思或法律规定,为了共同的目的而结合起来,各个债务都是为了达到此共同目的的手段;而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债务人之间没有共同的目的,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内容相同纯粹出于偶然的巧合。可以说,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构成并不需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是在具体的案件中由法院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来决定。
(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相同。如上例中如果甲的彩电损失是1000元,那么乙、丙的赔偿责任都是如此。因此,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当一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以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亦因此消灭。具体到某一个债务人清偿完毕后,是否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则视谁为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而定。而真正的连带责任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应当承担的份额
(4)债权人虽然享有数项债权,但一旦实现了某个请求权,即不应再向其他债务人提出请求。
免责事由有哪些类别
采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是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的同意、自助行为、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对于这些免责事由,有的学者将其分为两类,即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将免责事由分为一般免责事由和特别免责事由这样两大类,更容易理解。
一般免责事由是指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这种事由与阻却违法行为相同,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授权行为、自助行为等。特别免责事由是指损害并不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一个外在于其行为的原因独立造成的,如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和第三人过错等。
这两种免责事由的主要区别在于,基于一般免责事由而致人损害,被告已经实施某种行为,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排除了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因而表明行为人是没有过错的。
据此,行为人应予免责。在特别免责事由存在的情况下,被告根本没有实施某种致人损害的行为,或者外来原因作用于行为人,使行为人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损害,由此行为人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各种一般免责事由和特别免责事由能否运用于具体案件,则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和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
责任的客体与连带责任有何关系?
454人看过
-
替别人担保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怎么分
44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有何区别
101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三者的关系
99人看过
-
连带责任和补充赔偿责任区别
254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实的连带责任
266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什么是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有何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连带责任,按学理解释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对债权人所负有的不可分割的法律责任,其特征是权利人可以向两个责任人之任何一个主张权利,而任何一个责任人都负有向权利人清偿全部债务之责任直接责任,就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就要自己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为自己的责任,就是直接责任。替代责任,分为两种,即对人的替代责任和对物的替代责任,分别是对他人的行为负责和对物件造成
-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有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9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有产生的原因不同、存在的目的不同以及追偿是否归属于最终责任人不同。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区别有承担债务顺序不同、债务范围不同等。 一、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有什么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 2.存在的目
-
连带责任和连带债务什么区别啊?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7公司资不抵债,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不可分之债:数人负同一债务而债之标的为不可分给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不可分债务 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 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分债务与连带债务二者在效力上并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区别是: 第一,不可分债务虽
-
替人担保怎么分担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为他人担保时,区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方法: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一般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8为了和“有限责任”这个常见概念区别开,特意强调了一下“无限”,一般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意思都一样 咱们国家个人承担责任一般都是无限的(在担保行为中,合同可以约定只承担一定限度的责任,保险则几乎都是有限责任,而像侵权责任,就是无限的),简单点说你惹了多大祸都得兜着在注册公司时比较特殊,只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所以需要专门进行一下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