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种类及其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1:40:22 500 人看过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身心损害造成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实践中,通常会影响赔偿金额的因素如下:

1、法律另有规定的侵权人过错程度除外;

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节;

3、侵权的后果;

4、侵权人的利润;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哪几种情形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哪几种情形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答: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损害赔偿的提出: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如被告同意离婚的,被告就此提出损害赔偿的,则另行起诉,合并审理。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如法院调解不成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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