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9:16:16 299 人看过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没有条件限制,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1、委托人撤销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时,都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

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自己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否要求退还钱款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如果有约定退款情形的或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是可以要求退款的,否则是不能要求退款的。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吗

1、关于委托合同的报酬,根据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2、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如何解除委托合同呢

1、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单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形,解除权是形成权吗
    一、单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形单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二、解除权是形成权吗解除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改变民事法律关系。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其有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之分类。合同解除属当事人可以行使的形成权。合同解
    2023-05-06
    273人看过
  • 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一、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从法律规范上,对留置权行使的条件,自2007年开始已不再受限于合同种类。《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二、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留置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债权人占有动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2.牵连关系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企业之间的留置权不要求具备此要件。3.履行期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亦即债权已届清偿期,留置权方能成立,而不问债务人是否构成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迟延是留置权行使的条件)。4.无妨碍留置权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时。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因而上述三个条件,被称为留置权
    2023-09-01
    197人看过
  •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期限
    委托合同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委托人撤销委托和受托人辞去委托。但无论是撤销委托还是辞去委托,均为当事人一方的权利。该权利从性质上讲属形成权,即以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发生法律效力。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向对方发出通知,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即不可撤销。委托合同当事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期限为合同成立后致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之前。在委托事务已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再行使合同解除权。“已处理完毕之委任,不得再终止之,已成立之请求权,不因终止而被排除。终止唯向将来发生效力。”[iii]因为委托事务已经处理完毕,受托人实际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委托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当事人再行使合同解除权终止合同已无实际意义。
    2023-06-09
    143人看过
  •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除上述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外,有学者认为在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里面,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一般都有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以说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一方具有行使任意解除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
    2023-04-19
    56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权应该如何行使
    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一、委托人与受托人有什么义务(一)受托人的义务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二)委托人的义务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二、委托合同的
    2023-04-02
    481人看过
  • 解除委托代理需要什么条件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撤销委托的,要通知受托人和法律关系的相对人。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为撤销。一、办理营业执照本人不去可以吗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需要本人签名的各种资料作为委托他人代理的凭证。若需委托他人办理须有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所有签字必须由本人签,不能代签,若需代签必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二、委托书要盖什么章个人出具的委托书不需要盖章,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三、委托事项未完成时是否可以要求退还钱款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
    2023-03-19
    440人看过
  • 什么事不能委托他人行使
    不可以进行委托的事项,具体如下所述:1、收养关系的建立和终止;2、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灭(因特殊情况应事先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的除外);3、遗嘱的制作;4、出版合同的履行;5、演出合同的履行;6、其他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履行的事项。一、什么是法律意义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可以是一项或者是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但是,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委托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必须
    2023-02-18
    452人看过
  • 是什么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委托执行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二、委托执行的条件委托法院具有案件的执行管辖权人民法院只有对属于自己主管和管辖的执行案件才能在受理执行申请或接受执行移送后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申请人向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已经受理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执行案件的,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不是委托其他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不在管辖法院辖区内执行案件需要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强制执行义务人的财产,但是,由于诉讼管辖和执行管辖标准不同,有可能产生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不在执行管辖法院辖区内的情况,人民
    2023-04-05
    254人看过
  • 需要哪些条件解除授权委托
    (一).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二).如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由别人代为办理,具体需要到委托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书的内容注明受委托人的权限有办理购买房商品房的合同文件等的签名;及办理房屋贷款的手续等,代办人携带委托代办资料、代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人的《委托书》,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范文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
    2023-07-31
    470人看过
  • 解除授权委托需要哪些条件
    一、授权委托:(一).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二).如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由别人代为办理,具体需要到委托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书的内容注明受委托人的权限有办理购买房商品房的合同文件等的签名;及办理房屋贷款的手续等,代办人携带委托代办资料、代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人的《委托书》,办理相关事宜。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3.委托的原因;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5.委托期限;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2023-06-15
    71人看过
  • 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也享有上诉权。上诉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是代为行使上诉权的;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第一审案件中,公民作为当事人的,只要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都可由自己行使上诉权依法提起上诉;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上诉权,但上诉人仍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法人作为当事人的,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上诉权;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的,由他们的主要负责人行使上诉权。(二)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并依法行使上诉权,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的
    2023-05-27
    359人看过
  • 委托合向任意解除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与一般合同不同的是,委托合同的性质及委托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委托合同当事人任意解除权的行使而导致的合同解除,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不能溯及既往的使合同无效。委托合同解除之前委托人与受托人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具有约束力,委托人就已经完成的委托事务处理成果有权要求受托人履行交付义务,受托人就委托事务已完成部分所享有的报酬请求权及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请求权仍得以向委托人主张。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性质决定了合同当事人得以自由的行使解除权,即使相对人因合同解除而遭受损失,只要不存在可归责于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该方当事人原则上无赔偿义务,更无违约责任的适用余地。但是,如果损失的产生系因可归责于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则应当赔偿损失。否则,将招致委托合同当事人任意解除权的滥用,也不利于维系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所谓“不可归责的事由”,是指不可归责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
    2023-06-09
    375人看过
  •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也就是说受托人与第三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该合同对受托人与第三人具有约束力;二、当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接影响到委托人的利益,这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三、因受托人的披露,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一、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是同一人吗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可以是同一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往往需要签订委托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通俗来说,“委托人”不可能委托自己来为自己办理事务,因此,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可以是同一人。二、什么是委
    2023-04-11
    258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一、合同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法律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在该情况发生时通过行使解除权导致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吗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中有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
    2023-04-21
    39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当事人怎么行使合同解除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
    • 委托当事人解除合同有哪些条件限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7
      委托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没有条件限制,可以随时解除委托。 1、委托人撤销委托或受托人辞去委托时,都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 2、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自己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 解除委托合同的条件是什么?解除委托合同有哪些方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1
      合同一旦经过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都是有效力的,委托合同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是也应该注意,解除委托合同也是需要条件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条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丁香律师解析。 一、解除委托合同的条件 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
    • 什么是留置权行使,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以合法方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
    • 居间人委托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9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可以说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因此委托一方具有行使任意解除的权利。 当事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