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有哪些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4:00:56 122 人看过

一、社区矫正适用对象有哪些

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语,是西方国家首先推行的一种刑事执法模式,我国于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所谓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

二、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工作中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及解决办法:

1、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针对的五类对象:“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这五类对象都应当公安机关来具体执行。但是在实践上矫正工作成立了矫正小组,具体工作却是集中在司法局及下属的司法所。这些司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既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没有政府发文,只有“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以及2009年出台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在美国,许多州制定通过了自己专门的《社区矫正法》。以俄勒冈州举例来看,该州的《社区矫正法》就矫正机关设立、矫正工作人员职责、以及县与州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关系都做了详细规定。

建立和完善相关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及早出台切实可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法规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当务之急。一是对现在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治安处罚法》等基本法律进行修改;二是制定《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明确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

2、基层司法单位和法院的衔接不够完善。比如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人民法院在判处生效后七日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罪犯长期固定居住地的司法局基层单位邮寄相关法律文书,但是由于客观原因,法律文书不能及时送达;比如基层法院在判决缓刑的时候,经常出现被判处缓刑人员不到居住地或者变更居住地以逃避矫正等问题。

对于在实践中的衔接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建议法院明确送达日期,通过法院快递的方式及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档案送达司法局或者学习北京一些区县法院的做法,判决文书及矫正对象的基本档案可以由司法所当庭接收;可以在庭前进行社会调查,通过与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及社区管理部门的协调,明确被矫正对象的居住地及矫正部门。

3、传统观念带来的负面影响。社区矫正是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放在社区中服刑,是一种与监禁刑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传统观念认为,只要是犯了罪,被判了刑就应当被关进监狱,所以,群众在观念上很难接受将罪犯放在社区中服刑。所以这给予某些矫正对象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其不愿意面回到社区执行刑罚,不接受这样一种服刑方式,另外某些矫正对象也被一定程度上岐视,这不仅不利于对社区服刑者的监管,而且会让社会公众对司法产生不信任,将严重阻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执行机关都尽量考虑到矫正对象的隐私权,向其工作单位做相关的保密,在保证有效的控制和强制的情况下让矫正对象自主选择义工劳动的时间,尽量避免从事有辱人格的集体性公开性劳动。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短缺也是一个严峻的现状。从现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情况来看,担任矫正工作的主要是司法行政人员,但是这些人员的数量及精力毕竟是有限的,现有的人员中多数是只经过简单的培训上岗,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浅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这也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而矫正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以及确定矫正小组,负责落实相应的矫正方案等。二、有刑罚执行机关第一,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第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三,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各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2023-03-27
    270人看过
  • 社区矫正对象的哪些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一、著作人身权能够继承吗著作人身权能够继承吗?著作权中的复制、发行等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但署名等人身权利,因为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继承。著作权人享有的下列权利属于人身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请查看相关法条《著作权法》第二条、第十条。二、出嫁女户口未迁 应享有什么待遇出嫁女户口未迁应享有以下待遇:1、与其他村民平等的财产权利。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平等;2、与其他村民平等的人身权利;3、其他待遇。三、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是什么?刑法中抢劫罪和抢夺
    2023-03-15
    202人看过
  • 社区矫正对象漏罪怎么办?
    社区矫正对象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被社区矫正的对象,应当解除社区矫正措施。一、判刑后怎样发现漏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数罪并罚,对罪犯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二、在判缓刑期间可以开车吗可以开车,除了不能出国,不能随便离开居住所在地外,其他权利与正常人没多大区别。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
    2023-03-20
    237人看过
  • 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是否可以出境
    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不得离开居住地,当然更不能出境了。一、缓刑被执行可以变更居住地吗缓刑变更居住地一般来说只要获得新居住地的司法部门监管许可,那么现在的司法部门便会同意给你办理移交。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例:如果其变更居所的,那么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向原司法监管部门报告,并获得新居住地的司法部门监管许可。二、得了缓刑的人可以出国吗?判缓刑的,一般不可以出国的,虽然判缓刑了也属于服刑人员,行动自由是受严格限制的,特殊情况须离开居住地的,七日内的须经司法所审批,七日以上的须报司法局审批。同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机构相关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的要求。三、醉驾缓刑在异地可以上班吗可以。但是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之后才可以外出打工。根据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如果需要外出打工的,事前必须提出申请,并取得当地司法所的
    2023-03-15
    352人看过
  • 社区矫正缓刑减刑一次减多久,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
    一、社区矫正缓刑减刑一次减多久对现有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可按照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呈报减刑、假释,将其在监狱服刑时的剩余分数折抵为表扬次数,确定减刑的幅度;同时加上其社区矫正期间的表扬次数、奖励分值,综合考量减刑幅度,一般考虑每三次表扬折抵减刑一个月。《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二、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
    2023-04-19
    281人看过
  • 社区矫正的基本对策有哪些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以便使社区群众、社会团体组织进一步认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大力营造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2、完善体系,明确职责要进一步完善行刑机构设置,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刑罚执行主体的资格,赋予其全面行使刑罚执行权的职责和权力。社区矫正的工作对象是罪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种执法行为,作为具体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着制式服装、持证、挂牌上岗。对社区矫正人员无故不参加矫正活动、脱管或违法对抗时,可以行使必要的强制管理手段。3、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一、矫正人员认罪服法情况一般怎么写1、认罪态度佳,悔改信心足,矫正期间表现良好2、能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诚肯悔过,改过自新,能够认罪伏法,矫正自我。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
    2023-03-15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7
      社区矫正对象有: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2
      社区矫正的对象,也就是社区矫正的范围,是指社区矫正适用于哪些人。根据相关刑事法律法规以及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国社区矫正的对象是以下五类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
    • 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
    • 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判处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
    • 2、社区矫正对象包括哪些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首先,我们称那些接受了社区矫正的罪犯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区服刑的人员。其次,在上述符合条件基础之上,如果是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体现社区矫正的价值意义,也是人权得到保障的一种表现。3、为什么要实施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