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逃学的侵权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1:32:08 235 人看过

学生逃学的侵权责任是需要由监护人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基础为学校未尽到相应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均对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作出了规定,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表现在:

①因学校提供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及生活设施、生活用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而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承担责任。

②学校应承担必要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因学校未尽管理义务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责任。

③学校应履行对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责任,对他们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如果因为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④学校负有对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在履行义务时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做好工作,并应尽责。一般来讲,年龄越小,其行为能力及认知能力就越弱,学校的责任就越重。

一、学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这是民事责任的前提和依据。没有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判断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一定要以法律、教学法规为依据。

违法行为不仅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例如,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而不作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以当事人具有防止损害发生的法定或约定义务为前提,否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必须是侵权行为造成的。否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需要注意,有的行为虽然是发生损害事实的一个条件,但却不是真正的原因。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这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结果,仍然听任其发展,称为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学生逃离校园,责任归谁?
    学校是否对在校学生承担法律责任,首先应当确定学校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学校对学生应尽的义务,只有违反其义务才需承担法律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其特殊性就在于学校对在校学生行为有管理和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更应当进行特殊的教育管理。学校对在校学习的学生具有以下两项义务:一是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学校上学期间不能未经批准随便出入校门;二是在学校发现学生出走后,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寻找。当学校不履行这两项义务时就应当承担责任。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是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领导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是明知所实施的行为是单位犯罪仍积极实施的单位内部非领导成员。对于二者的处罚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区分主从犯,但一般不做区分。具体案件中可以分清
    2023-08-07
    437人看过
  • 学生起诉学校侵犯隐私权的程序是什么?
    1、提交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3、起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7、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3-04-01
    336人看过
  • 在学校被同学伤害侵权责任主体是谁
    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应由实施侵权的同学来赔,同学属于未成年的,其财产不足以赔偿的,其监护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的同学追偿。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无责任为例外(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
    2023-02-07
    262人看过
  • 对于学校侵权责任的规则
    一般而言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跟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它是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状态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因其缺乏意思能力,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无法进行识别,不能预见其后果,他们是不可能有过错的,其依法律规定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因过错造成其侵害,无论过错程度大小均为损害发生的原因,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的侵害而言,民法无明确规定,但教育法律并未就二者做出区分;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目的出发,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造成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智力发育到一定程度,对事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对于侵害的发生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以比较过失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我国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2023-04-05
    382人看过
  • 舞蹈学校侵权责任的划分适用什么侵权原则
    舞蹈学校侵权责任的划分适用过错推定、以及无过错的侵权责任原则。1、学校归责原则之过错推定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确立了对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校园伤害事故案件的过错推定原则,加重校方的举证责任,有利于促使校方更好的履行教育、保护和管理职责,切实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2、学校归责原则之过错责任原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对象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校园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并强调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过错要件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即要求受到校园伤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
    2023-02-27
    66人看过
  • 学生精神失常是学校的责任吗
    如果在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结果最终导致学生出现精神失常的伤害,学校在管理上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在学校生活学习过程当中,学生并不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学校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
    2023-06-13
    85人看过
  • 幼儿园学生打架谁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的小朋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家长将其交到幼儿园上学,幼儿园有监护责任。其在幼儿园打架致伤,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是失职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小朋友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对自己的孩子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因其教育不到位,致使其在幼儿园打架致伤,也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种两个孩子之间的斗殴,一般是不区分伤情严重程度,采取每个人同等责任的划分方法,因为毕竟是在校的孩子,分清主次责任是很困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
    2023-04-21
    268人看过
  • 学校内侵权行为损害学生权益,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学生在学校因他人侵权受伤,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未成年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如果学校有过错,不履行安全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严重构成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精神损失等损失。学校拒不赔偿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孩在学校受伤该找谁负责校园伤害事故主要有:(1)校外第三人伤害事故;(2)物件伤害事故;(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伤害事故;(4)实验与劳动及外出活动伤害事故;(5)学生嬉戏玩耍引发的事故;(6)其他因学校失职行为导致的校园伤害事故等。那么,学校在这些校园伤害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吴斌认为,学校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点,必须同时满足:(1)学校行为的违法性,比如体罚学生。(2)学校存在过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
    2023-07-04
    312人看过
  • 大学学生被同学杀害学校是否有责任
    一、大学学生被同学杀害学校是否有责任1、大学学生被同学杀害,学校不一定有责任。如果学生的死亡与学校的疏忽、管理的失败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那么学校有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管理的义务,则没有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学习压力太大自杀学校有责任吗1.如果学生是成年人(以下都讨论成年人),是因为学校管理原因而自杀的,学校要负责任;2.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而学校只是因为没有发现,那么学校只负轻微责任;3.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学校已经发现但并未采取必要措施
    2023-04-22
    438人看过
  • 学校侵犯学生权益怎么办
    一、学校侵犯学生权益怎么办理论上救济方法很多,比如向学校申诉啊,向教育局复议,向法院起诉。二、学校对学生侵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二)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三)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四)侵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五)侵犯学生的财产权。学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类:一是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罚款;二是对学生携带的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予以没收、毁坏或丢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若学校教师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学生有申诉权和提起诉讼权。三、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一)单方实施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二)民事违法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
    2023-06-04
    320人看过
  • 体罚学生: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
    体罚学生侵犯学生以下权利:1、体罚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各种身体器官的发育还不成熟。暴力惩罚学生很容易对学生的身体器官造成损害,严重者会造成终身残疾;2、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体罚中侵犯身体权最为常见,因为身体是生命的载体,侵犯生命权和健康权始于侵犯身体权;3、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教师教学中的体罚本质上是教师人格高于学生人格的表现。每一次体罚都会对学生的心灵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这种精神伤害是永久的,很难愈合,有时甚至无法愈合。老师体罚学生犯法吗老师体罚学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023-07-04
    438人看过
  • 学校学生摔伤谁负责责任
    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负责,但学校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监管义务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老师擅离致学生摔伤学校被判赔偿体育课上,老师擅离职守,小学生从双杠上掉下来摔伤,学校拒绝赔偿。近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决学校承担学生吴某伤后损失31605.39元,余下的4211.71元由吴某的监护人承担今年12岁的吴某是山东省莒南县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2010年5月6日11时许,吴某所在的班级上体育课,体育教师让学生跑步后自由活动,吴某等同学在小树旁边玩,一个女体育教师发现学生在双杠附近玩,就在双杠上给部分学生作示范,接着让学生一个一个的上去做,地面没有垫子,期间该女体育教师离开,学生仍在练习双杠,吴某最后一个上双杠,
    2023-07-29
    496人看过
  • 学生假期意外死亡学校有什么责任
    一、学生假期意外死亡学校有什么责任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二、小学生在校意外死亡谁小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学校有没有责任,要依据具体的案情判断,如果学校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对意外造成有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
    2023-03-04
    132人看过
  • 学校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无人侵害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损害但是属于无人侵害的话,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时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比如说,如果一个5岁的幼儿园学生在幼儿园跑步突然摔倒受伤了,那么此时由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推定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证明不了,仍需承担责任。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损害时属于无人侵害的话,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也就是需要受害人一方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能够证明教育机构有过错,则教育机构承担相应责任。2、有人侵害(一)被学生侵害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来自自己同学的侵害,那么此时由学生的家长需要承担监护人责任以及学校由于监管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两者在承担责任时为按份责任。(二)被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侵害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了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侵害,比如
    2023-04-11
    14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学校可否承担未成年学生的侵权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国家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提出“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
    • 侵权法是怎么规定学校侵权责任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0
      侵权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学校是否属于侵权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
    • 学生在学校被打,学校有没有责任,学校是否有权处理学生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8
      目前法律上很难追究学校责任的。 1、校园的范围主要包括幼儿园、学校未成年学生等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均负有教育、保护义务,是发生校园事故的主要场所。高校在校学生一般均已成年,其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2、校园事故是发生在“在校期间”的有关事故。在校组织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如在校上课、出操、开运动会,或者在校春游、参观等,但上学或放
    • 学历侵权造假承担什么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04
      使用假文凭的人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高等学校学历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