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百计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事务全部办结合,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
一、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自己处理受托的事务,若没有委托人的同意,则不可以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委托合同签订后,若任何一方对某一方产生了不信任,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就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是为劳务,劳务表现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需要双方约定,若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无另外规定,双方也无约定付受托人报酬,为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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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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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是由委托人承担的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王某以销售和运输为业,2003年经张某介绍,王某取得了向该水泥构件厂运送水泥的业务合同。揽到业务本来是好事,但在此过程中,王某的司机却以偷换牌照的方式欺骗水泥构件厂收料员,从中盗窃水泥500余吨。正当王某不知所措时,张某自告奋勇愿意帮助王某去水泥构件厂解决此事,王某便给张某出具了“我是王某,偷贵厂水泥一事,委托张某处理此事”的授权书。通过张某的努力,构件厂最终同意接受王某10万元的赔偿,并从应付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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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委托人承担法律后果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07委托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但是需依据法定条件或者约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第九百三十一条规定,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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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一房多卖委托人的责任,有什么法律后果?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4在实践中,部分不法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又将同一商品房出卖,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取得房屋,俗称为“一房多卖”。“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