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定的开庭时间还能驳回起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8:35:25 252 人看过

可以。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很显然,立案庭是可以驳回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联系和区别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二者相似之处在于:

1、其结果均是人民法院以强制驳回形式使原告的要求和主张得不到满足和实现。

2、二者均是在案件受理、审查、审理后做出的。

3、当事人对这两种处理不服的均可上诉。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不同点:

1、二者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乃指原告主体不符没有诉权。或者是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指原告虽然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但是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诉讼请求缺乏足够有力的证据证明。

2、二者适用的法律文书形式不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适用的是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是解决实体权利问题,所以必须是判决。

3、上诉状的上诉请求不同。驳回起诉上诉,在要求撤销裁定的同时,可以要求二审法院指定基层法院或一审法院重新受理。驳回诉讼请求在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要求二审法院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也可以要求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直接依法改判。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虽然是一个很小的问题,可是如果不仔细分辨仍然会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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