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14:02 388 人看过

一、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对方签订借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向股东借款会有利息吗

向股东借款是会有利息的。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股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录,《指导意见》中即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据《登记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资股份有限公司。首先,作为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有关《公司法》等法律的要求。其次,作为特殊的从事贷款发放业务的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又要符合对从事金融服务企业的法律要求。(一)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商事主体的法律要件分析企业类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就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来看,都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类型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2023-03-27
    431人看过
  • 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一、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进行贷款,但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录,《指导意见》中即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据《登记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资股份有限公司。首先,作为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有关《公司法》等法律的要求。其次,作为特殊的从事贷款发放业务的商事主体,小额贷款公司又要符合对从事金融服务企业的法律要求。(一)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商事主体的法律要件分析企业类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就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来看,都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
    2023-04-27
    378人看过
  • 股东给子公司借款
    公司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虚假出资罪的构成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公司法规定”,是指违反了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出资义务的如下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其中对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
    2023-03-06
    339人看过
  • 公司法借款给股东
    公司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执行抽逃出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二、抽逃出资的最新认定(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2)主观方
    2023-03-15
    288人看过
  • 股东从公司借款规定
    第一如果借款股东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因此,如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第二种情形是自然人股东。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所投资的公司借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该自然人股东同时具有董事或高管资格的,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禁止公司向其提供借款。一、隐名股东的身份认定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
    2023-03-23
    144人看过
  • 股东给公司借款的手续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对方签订借款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一、合同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
    2023-03-11
    317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公司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有关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31
      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8
      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股东借款给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8
      公司向股东借款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