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相对人需要不需要对无权代理担责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4:12:25 314 人看过

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若是不知道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若是知道行为人属于无权代理,仍继续签订合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就应当担责,且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一、善意第三人撤销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1)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上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2)第三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

二、无权代理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无权代理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为了保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不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无权代理合同并非绝对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法律赋予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决定权。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三、代替别人签字责任谁负

经过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可以代替本人签字;没有授权委托且没有经过本人事后的追认,则签字对本人没有约束力,由签字人负责。

但是,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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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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