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侦破多起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33:25 250 人看过

今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在互联网上通过发帖、跟帖、电子邮件等方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惩处。

今年4月,网民高某在互联网某论坛发表言论,扬言要对政府机关实施自杀式爆炸,此言论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高某自今年3月起,多次在互联网上散布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4月29日,其在某网站论坛涉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讨论中,编造、传播爆炸威胁恐怖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日前,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今年5月,网民范某出于对其所在公司行业规定的不满,在互联网某论坛中发表言论,煽动该行业员工罢工。经警方调查,范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经了解,不少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又不当真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等错误想法,因此,在发表言论时,往往显得自制力不强,仅以能否引发轰动效应为其判断标准。

对此,警方正告市民: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刑法》、《治安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倘有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忻文轲王继伟记者葛志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9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网上散布虚假信息者应该受到受严惩吗
    近年,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在互联网上通过发帖、跟帖、电子邮件等方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的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惩处。今年1月,网民高某在互联网某论坛发表言论,扬言要对政府机关实施自杀式爆炸,此言论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高某自今年3月起,多次在互联网上散布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4月29日,其在某网站论坛涉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讨论中,编造、传播爆炸威胁恐怖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日前,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无独有偶,今年5月,网民范某出于对其所在公司行业规定的不满,在互联网某论坛中发表言论,煽动该行业员工罢工。经警方调查,范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经了解,不少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
    2023-06-13
    306人看过
  • 网上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被查处
    12月11日晚,莆田市华亭派出所根据核查,在华亭镇郊尾村抓获一名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人员谢某。经查,12月10日晚,谢某在家闲着无聊,竟使用网名qcqc2000在莆田当地某热门论坛上造谣发表题为又是性侵幼女又是老湿!头发都白了的虚假信息,贴文称:今天听家人说我们××镇某小学老师,太恐怖了,以后女孩都不敢念书去了!截止11日9时,该帖文浏览量为3万5千余次,评论36条,不少网友追问事件真伪。目前,警方依法以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给予谢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2023-06-06
    462人看过
  • 查处网上散布虚假信息者8人被带回审查
    9月14日,XX县公安局依法将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的梁某等8人带回审查。当日,梁某、苏某、姚某明、姚某伟、陈某等5名违法嫌疑人因扰乱社会秩序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行政拘留;付某等3人因情节轻微,经教育后有悔过表现已由家人担保带回。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在网上发表言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否则如果发布虚假信息触犯法律,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前消息:XX县公安局关于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根据惠州市住建局公示,惠州市XX项目(垃圾YY厂)拟推荐选址于ZZ底,目前仍在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尚未确定最终选址。9月13日,少数别有用心人员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街非法集会游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该行为已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某某等2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接受调查,经过教育释放8人。
    2023-06-06
    420人看过
  • 发布虚假恐怖信息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的刑罚:构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本罪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3、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虚假爆炸性、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二、中国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编造出恐怖信息,有意让他人知道,他人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予以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的,编造者、传播者构成本罪。将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传播,但确实不知是虚假的恐怖信息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2023-04-10
    249人看过
  • 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罪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编造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而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疫情期间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疫情期间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对甲类传染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应当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2023-03-11
    303人看过
  • 打击虚假恐怖信息是维护公共利益
    中国社会快速发展,不同群体之间的权属边界日益复杂,远远过了可以靠直接交涉、掰扯、争吵而可以解决的阶段,急需法律出面对各类利益纷争厘清界限、裁判争端。而无论是对公民的言论或行为,法律裁判的终极目标,仍然是,也只能是,维护公共利益。近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就即将对外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到会媒体做出说明。2013年9月25日,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接到一男子电话,声称即将起飞的某航班上有炸弹,致使已经滑上跑道的飞机不得不返回彻查。事实上,该男子不过试图挽回准备搭乘这一航班离去的女友。类似出于各种目的,制造、散播飞机上有炸弹、将发生大地震等虚假恐怖信息的现象,近年来多有发生,屡屡对社会秩序、飞行器安全和公众生活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和损失。对此类现象,法律确实应该做出明确的界定和惩罚规则。《解释》及
    2023-06-06
    424人看过
  • 散布虚假疫苗安全信息的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编造、散布虚假疫苗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实行疫苗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疫苗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疫苗安全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和国务院确定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疫苗安全信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全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情况,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上述信息。公布重大疫苗安全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并按照规定进行科学评估,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疫苗安全信息,应当立即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疫苗安全信息。第九十三条编造、散布虚假疫苗安全信
    2023-06-28
    360人看过
  • 寻刺激一男子4次报假警散布恐怖信息遭刑拘
    110吗,我在成都市最主要的街道上安放了爆炸物品!昨(1)日凌晨零时40分,成都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指挥中心快速启动反暴力犯罪预处方案,迅速调集各警种在春熙路、王府井等地展开搜索。在搜索过程中,该男子又分别于凌晨零时54分、1时零2分、1时零8分三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散布同样的恐怖信息。凌晨1时12分,该男子在西南影都门口准备拨打110散布恐怖信息时,被锦江110巡警将其现场挡获。经人东派出所审查,该男子名叫宋久远,四川南部人,37岁,无业人员。宋交代,他平时看到警察处理紧急事情时,拉着警报器,警灯一晃一晃,十分好玩。当时他闲逛在大街上无所事事,为寻找刺激,他于是拨打110报假警,并散布恐怖信息解闷。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散布恐怖信息被刑事拘留。警方声明:希望市民不要用110报警电话乱报警,报假警。这样不仅影响其他市民报警,而且还妨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使警力资源造成无端浪
    2023-06-06
    191人看过
  • 散布恐怖信息骗票民警伏击抓个现行
    1月17日中午12时许,准备乘火车回老家江西九江的唐先生在广州火车东站汽车总站下车后,拎着行李匆匆往火车站内走。这时,一名20来岁的年轻女子说,不要去火车站了,昨天晚上,2273次列车和另一趟火车相撞,现在所有火车都停运了!唐先生不信,继续往前走,此时,一个男人惊魂未定地从火车站内跑出来,大喊道,太可怕了!火车相撞大爆炸!接着又有两男两女急匆匆地从火车站内往外走,边走边说,好可怕啊!车站内停放着100多具尸体,都用白布包着!唐先生马上停下脚步不敢再往前走了。不一会儿,两个男人凑到他面前对他说,车站内退不了票,你把车票退给我们,我们可以给你退一半的钱,再带你去坐汽车。唐先生正准备拿车票给那两个人时,便衣警察从天而降,将这伙骗子一网打尽。据审查,这伙人是一个长期在火车东站附近散布火车相撞等恐怖信息诈骗的团伙,他们谎称火车相撞以半价骗到旅客车票,并将骗到的车票高价倒卖,然后又高价兜售汽车票,从中
    2023-06-06
    365人看过
  • 上海公安“亮剑”破案747起
    截至9月底,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中共破案747起,收缴赃款、赃物总值9.8亿元,抓获150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这些案件中,电器开关、木质地板等装修建材产品成为被仿冒的“重灾区”。消费者即便在大型建材超市或“品牌专营店”购买,也有可能遭遇假货。市经侦总队表示,大型商场、品牌企业应该严格监管销售环节,而不是把“吃药”的风险推给消费者。辨识假货考验消费者“眼力”在上海一家名气不小的建材市场内,商人孙纯销售假冒“施耐德”、“松下”品牌的插座、开关等低压电器。9月28日,市经侦总队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行动,在商铺内抓获孙纯。孙纯租的房子里囤积了26000余件假冒“施耐德”、“松下”、“西门子”、“奇胜”、“朗能”等品牌的插座、开关。“施耐德”品牌的开关市场售价在10-20元之间。如果全部以单价10元计算,孙纯囤积的“施耐德”开关就值26万元。而这些开关的成本仅为
    2023-06-05
    182人看过
  • 探讨虚假恐怖信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所应当满足的犯罪构成条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如何处罚?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是: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恐怖信息是指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
    2023-07-06
    267人看过
  • 报假警是否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只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的,才能以犯罪论处。没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的,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2023-06-03
    323人看过
  • 传播恐怖疫情虚假恐怖信息以哪种罪名定罪处罚
    传播恐怖疫情虚假恐怖信息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是指下列行为:(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一、散布谣言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分以下四种:1、散布谣言的行为针对个人的,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涉嫌诽谤罪;2、散布谣言的内容为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3、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
    2023-02-18
    385人看过
  • 诽谤罪散布虚假信息怎么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构成诽谤罪者,应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处。若这类诽谤行径又是借助于信息网络得以实施的话,而且令被害者即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却因提供证据困难,那么,人民法院是有权请求公安机关给予必要协助的。因此,关于散播虚假信息是否构成诽谤罪的具体判决结果,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定。倘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上述刑罚中的任何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8-11
    32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在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吗,散布谣言的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我国法律并未对此作出规定,不犯罪,如果在网络上杜撰法律条文造成影响较大,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
    • 散布恐怖信息治安处罚是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
    • 网络散布虚假信息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3
      明知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信息而故意在网络上散布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其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明知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上网散布虚假信息是否会被刑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提示,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对此将坚决依法查处。
    • 诽谤罪的确定,捏造虚假事实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是否构成犯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3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即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