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花季少年本是同学,因整天上网、吃喝缺钱花,竟然想到色诱劫财的办法弄钱。首次作案时,他们的年龄都只有15岁。6月9日,和平区法院少年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主审法官认为,让未成年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父母分担些家务,有益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没兴趣学习
有兴趣打劫
小丽、小静、小亮、小涛(化名)都出生于1992年,是同班同学。初中毕业后,因对学习没有兴趣,就直接进入社会。因都没有一技之长,也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因为是同学的关系,他们经常在一起吃喝、上网,所有的花费中,除了向各自的父母索要外,没有其他来钱的门路。缺钱花成为4个人整天苦恼的事情。
2007年11月的一天,4个人在一起商量如何能弄到钱。最后小亮提出,由小丽和小静在网上的聊天室里发布卖淫、陪宿的信息,然后将嫖客骗至预定地点,再由小亮、小涛戴上口罩持刀实施抢劫。这个主意被小亮提出后,立即得到其他三人的认同,都认为这个点子好,可以试试。当天半夜,小丽在网上联系到一个外地来沈出差的小张,并且通过QQ跟对方进行了视频,告诉小张陪一宿400元,并互留了手机号码,约定在某会馆门口见面。
见有人上钩,4人马上打车在会馆附近转了一圈,发现一居民楼比较僻静,而且周围灯光较暗,小亮告诉小丽把人带到选好的单元楼口,又对其他人进行布置。小丽、小静来到会馆门口见到小张后,将小张带到已选定的楼口,小丽就让小张把钱交给小静,小静拿到400元就离开了。在小丽和小张往楼上走的时候,小丽突然说:我的手机还在她那儿,我去取,马上回来。说着就下楼了。小张等了一会儿,见小丽没回来,也追下楼,这时埋伏在楼梯口的小亮、小涛持刀上前抢劫了小张的钱包和手机,并在抢劫过程中将小张头部、背部、腿部等多处扎伤。
逃跑之后
再抢劫被抓
受伤的小张立即拨打报警电话,随后前往医院抢救。后经法医鉴定,小张背部多处刀伤致左侧气胸,属于轻伤害,头皮及大腿刀伤为轻微伤。案发三天后,小丽被当地警方抓获。因小丽认罪态度好,赔偿了小张的经济损失,得到小张的谅解,被法院依法惩处。
小静、小亮、小涛听小丽被抓后,一同逃往另外一个城市,并因为没有钱花,再次干起了抢劫生意,先后抢劫他人财物4起,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因为3人抢劫次数多,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记者了解到,小丽的父母在小丽一岁时离婚,小丽是由母亲一个人带大。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小丽初中毕业后就进入社会,并结交了一些有不良嗜好的朋友。小丽所结识的所谓朋友,对小丽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非常大,与这些人经常待在一起,使她就产生了相互攀比、沉溺于网络、不劳而获的享乐思想,加之小丽这一年龄段的孩子自我控制的能力较差,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而小丽母亲为生计而奔波,疏于对孩子教育,小丽经常晚上不回家,家长也没有及时地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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