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9:30:19 499 人看过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阶段,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口头约定是无效的。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阶段,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口头约定是无效的。

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试用期缴纳社会保险以及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
    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当中如果有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单位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试用期的期限一般一个月至六个月,一般员工的试用期是并非可长可短。一、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吗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3.现在有很多单位之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确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图逃避法定义务,但也不可忽视现在国内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入职一两个月公司觉得不合适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事例相当普遍。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短期内频繁地入职离职,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从简化工作的角度考虑,很多工作就做的不是很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那么是违法的。二、试用期期限
    2023-06-05
    483人看过
  • 试用期工资不缴纳社保可以吗
    试用期劳动者不缴纳社保不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社保按试用期工资还是正式工资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保时,按用人单位上月发放的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所以在试用期的按试用期的工资缴纳,要是正式员工则按正式工资缴纳。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的按试用期的工资缴纳,要是正式员工则按正式工资缴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保时,按用人单位上月发放的实际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所以在试用期应该按试用期工资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23-08-10
    288人看过
  • 职工试用期用不用缴纳社保
    职工试用期是否交保险,单位不按时交保险怎么办?一、职工试用期是否交保险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五险一金按规定不得减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因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全国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有所不同。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2023-05-05
    482人看过
  • 试用期社保缴纳基数打折吗
    一、社保的含义和特征(一)社保含义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二)特征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二、在试用期内单位也要交社保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23-02-25
    286人看过
  • 疑问:口头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应当理解为试用期的约定均是体现在书面劳动合同中,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年三个月试用期怎么赔偿一年三个月试用期的赔偿标准如下:1、劳动合同签订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若劳动者已经工作超过三个月,用人单位需要额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2、若没有工作超过两个月,则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重新签订合同。一、公司拖欠工资的处罚标准: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
    2023-07-13
    176人看过
  • 可以约定不缴纳社保吗
    一、可以约定不缴纳社保吗考虑到劳动领域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并不完全平等,用人单位利用经济上的优势往往占有主导地位,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又有很大的协商空间,因此国家对劳动关系作了一定的介入,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一些劳动基准,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等。这些劳动基准是最低要求,但是强制性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也属于这类强制性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企业与员工应依法缴纳。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和放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关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因有关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
    2023-06-16
    169人看过
  • 试用期口头约定没签合同
    张某大专毕业后,和一家物流企业口头约定,在该公司试用三个月,一次性发薪1200元,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就业合同。考虑到现在的就业形势,张某来到这家公司做文秘兼市场策划。为了给用人单位一个好印象,他几乎每天都是最先来到办公室,打开水、拖地,然后再开始一天忙碌的工作。为了尽早熟悉业务、把工作做好,起早贪黑,不辞辛苦。张某的勤奋和好学博得了同事的好感,张某心里暗暗高兴。但就在试用期将满时,公司负责人明确告诉张某,由于他是大专生,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条件,公司决定终止与他的口头协议,并说终止协议的责任方在张某,所以公司没有义务支付张某两个多月的“劳务费”。“口头约定”只是一种口头承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作为劳动者,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必须认清,用工单位不与新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其次,如果你已经陷进“口头约定”的陷阱,现在赶紧向企业雇主提出补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最后,如果你
    2023-03-17
    32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职工能否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1999年2月1日,经工商局批准,B公司正式成立。曹某被该企业聘用为部门经理,双方于2月15日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曹某的年薪为3.6万元。鉴于企业在创业阶段,经营艰难,故企业以高工资一并涵盖国家规定的各类补助、住房基金、养老保险费、交通补助、工作午餐补助等。职工白行办理商业养老保险,企业不再负担为职:[办理养老保险的费用。曹某对此未表示异议。1999年7月15日,曹某提前一个月向B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8月15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事后,曹某得知还应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遂向B公司人事部询问。人事部经理称,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明确约定,工资已包含了养老保险费,由曹某自己负责办理商业养老保险,企业不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故曹某的要求不合理。曹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B公司按规定补缴6个月的养老保险费。【争议焦点】本案中涉及的问题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能否
    2023-06-06
    215人看过
  • 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需签试用期合同,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吗?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作法适得其反。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作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023-04-22
    258人看过
  • 试用期单位是否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单位是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一、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离职需要提前吗需要提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而且辞职的理由是因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公司需要补缴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递交了书面辞职信以后要主动找公司沟通,协商社保补缴和经济补偿的具体事宜,协商达成协议以后以后,等待公司领导对辞职信的批复,公司应该按照员工历年在公司的实际实际工资收入核算社保的补缴费用,根据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在公司的经济补偿费用。各项费用
    2023-04-05
    290人看过
  • 试用期社保没缴纳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因此,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缴社保的,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2023-03-10
    279人看过
  • 试用期过了还能缴纳社保吗?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回合劳动者说等试用期满后再为劳动者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然而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一、试用期内不交五险一金合法吗不合法。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是违法的。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二、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存在
    2023-06-20
    173人看过
  • 社保试用期缴纳社保基数怎么算
    一、试用期社保基数怎么定(一)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试用期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二)试用期社保缴费基数比例: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加3元,即60加3元。二、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三、社保按试用期工资还是正式工资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保时,按用人单位上月发放
    2023-06-27
    68人看过
  • 试用期是否有社保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试用期是否有社保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建立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已有了清晰的概念。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许多用人单位都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该如何主张权利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证据)另外最好能够找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的证据,这有利于计算应缴纳保险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2023-04-17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吗?如不缴纳有哪些风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员工不是正式员工,不需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是认为试用期员工可能不会转正,工作期限较短,反复参保停保非常麻烦,等转正后再缴纳或是补缴。 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吗?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
    • 试用期内需要缴纳社保吗试用期内需要缴纳社保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从劳动者入职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
    • 试用期工资怎么约定, 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保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 试用期的社保缴纳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保险(SocialIns 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
    • 试用期用人单位约定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保的可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9
      可以约定试用期过后再买社保吗?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回合劳动者说等试用期满后再为劳动者办理购买社会保险。然而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