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怎么认定
1、被拆迁房屋的性质的认定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登记情况为准,面积的认定以权利证书登记数据与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准,具体根据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如何确定
1、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确定为整栋楼共同使用的部分,包含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另外还包括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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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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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同一套房屋的所有权,共同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共有房屋一般需要签订共有协议,明确各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在共有房屋的管理和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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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怎么认定被征收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建筑面积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被征收房屋的使用性质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对房屋使用性质或建筑面积有异议的,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城乡规划、房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职责作出书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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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的面积以什么为准,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怎么认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2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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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中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面积如何认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十二、关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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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的面积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不一致应当如何进行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8《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第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