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本质及其构成要素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1:55:29 91 人看过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医疗事故概念及构成要件

(一)医疗事故的概念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第一,从行为主体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首先,除医务人员外,与诊疗护理有关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他们不具有从事医疗护理的资格,故不能成为该责任的行为主体。二是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在行医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即非法行医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产生医疗事故责任。对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从主观方面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医务人员没有这种过失的,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这种过失行为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疏忽大意所引起的过失。这是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行为人相应职称和岗位责任制要求,应当预见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患者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到、并致使危害发生的;第二种是由于自信引起的过失。这是指行为人虽然遇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患者导致危害的结果,但是轻信借助自己的技术、经验能够避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危害发生的。具体地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医疗人员具有医疗过失行为

1、有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行为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这一规定,即为有过失;

2、未尽到必要说明义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尽到必要的说明义务,即为有过失。

3、违反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的。

第三,从其性质上看,构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

其违法性表现在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义务。

第四,从时间上看,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

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的后果。在医疗活动中,是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特征。相反,在医疗活动之外,均不应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五,从产生的后果上看,须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所侵害的是患者的人身权。因此,只有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才能产生医疗事故责任。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必须是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达不到这种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第六,从相互关系上看,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发生的原因。在医疗事故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与医疗过失的认定一样,须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即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不能证明,即应认定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对于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仓单质押率及其影响因素
    一、什么是仓单质押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开展多种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过程中,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应该得到广泛应用。二、仓单质押率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价差大、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价格趋跌时,质押率相对应低一些,反之,则质押率可以高一些。授信机构(银行、典当)设定质押率一方面是为了防范违约风险,另一方面是为了弥补他们在借款人违约后弥补损失和处理质押品过程发生的成本。通常质押率为最高70%。三、仓单质押率的影响因素1、抵押率影响因素之资信程度影响抵押贷款抵押率的因素有很多,而在这其中,是抵押人,还是银行或者其他抵押贷款方都有各自的利益。通常来说,就以目前的贷款市场而言,按照国际基本的标准,国
    2023-03-17
    264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4、行为合法。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下这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
    2023-07-15
    252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及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进行事务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当事人称为管理人,受事务管理或者服务的一方称为本人,又称为受益人。一般认为,无因管理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他人事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前提条件。所谓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能成为无因管理对象的事务必须符合:①该事务必须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②该事务必须是由他人代为管理。即,只能由本人管理的事务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虽可由他人代为管理但必须要有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管理的事务在没有得到授权时也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③该事务必须是合法的。所谓管理,是指处理事务的行为。它不限于管理行为,也包括处分行为;不限于管理行为,也包括服务行为;既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还有一点,
    2023-06-08
    133人看过
  • 企业战略并购的风险因素及其构成
    企业战略并购按进程可以分为制定并购战略过程、交易执行过程和运营整合过程。不同阶段的并购任务、并购特点和工作内容各不相同,其风险产生机理和特征亦不相同,但又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首先,企业在并购前都会详细地制订并购战略,而由于并购战略的不当而引起的风险称为制定并购的战略风险,主要包括决策风险、政策风险、制度风险、产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其次,企业在交易执行过程中也会产生来自于自身治理结构、资源以及能力的约束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产生的目标企业正确评估的风险、财务风险和反并购风险等;再次,战略并购完成后,企业能否有能力进行企业的整合是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并购后企业环境发生变化,企业的人事政策尤其是企业文化的调整适应能力面临巨大考验,企业能否使企业在内部运行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惯例、观念和文化是企业战略并购面临的重大风险。一、保险公司并购的流程公司并购流程为:1.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
    2023-06-26
    302人看过
  • 债券投资收益的构成及其影响因素
    债券的投资收益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来自债券固定的利息收入,二是来自市场买卖中赚取的差价。这两部分收入中,利息收入是固定的,而买卖差价则受到市场较大的影响。影响债券投资收益的因素有:(1)债券的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越高,债券利息收入就越高,债券收益也就越高。债券的票面利率取决于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债券期限、发行者信用水平、债券的流动性水平等因素。发行时市场利率越高,票面利率就越高;债券期限越长,票面利率就越高;发行者信用水平越高,票面利率就越低;债券的流动性越高,票面利率就越低。(2)市场利率与债券价格由债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可知,市场利率的变动与债券价格的变动呈反向关系,即当市场利率升高时债券价格下降,市场利率降低时债券价格上升。市场利率的变动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从而给债券的买卖带来差价。市场利率升高,债券买卖差价为正数,债券的投资收益增加;市场利率降低,债券买卖差价为负数,债券的投资收
    2024-05-08
    433人看过
  • 理解外包工作的性质及其要素
    一、理解外包工作的性质及其要素外包的工作性质是把一些要求专业性强的工作外包给特定的生产经营项目或者是工程的承包人,由承包人来完成其所承包的工作项目。这样企业就能降低运营成本,从而也降低了一定的企业风险。外包也是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分包给具有一定资质的劳务公司的。二、劳务分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2023-10-05
    495人看过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影响因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环境保护税申报环境保护税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023-07-16
    170人看过
  • 审计风险的含义及其构成要素
    (一)审计风险的含义。对审计风险的含义,目前国内外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对于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未能适当地发表自己意见的风险。我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将其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综观上述审计风险的定义,均属意见不当论,即都认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没有公允揭示,而注册会计师却认为已公允揭示的风险。本文所述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未能适当地发表意见,并给审计人员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二)审计风险的构成要素1、重大错报风险。所谓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
    2023-06-07
    340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1、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3、犯罪没有得逞。概念及其构成战时自伤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为了逃避履行军事义务而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的作战利益和军人战时履行军事义务的秩序。我军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光荣使命。在战时切实履行自己的军事义务,是每一名军人的神圣职责,也是对全体军人的共同要求。战时自伤身体的行为不仅使行为人丧失了履行军事义务的条件,逃避了军事义务;而且侵害了全体军人战时履行军事义务的秩序,影响部队的士气,削弱部队的战斗力,直接危及军队的作战利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自伤身体的行为。自伤身体指有意识地伤害自己的身体。伤害的部位、程度和方法,法律没有
    2023-07-16
    478人看过
  • 合同义务的构成要素及其分类
    合同义务的分类有三个,具体如下:1、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直接影响合同类型的必备义务;2、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3、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分为独立的附随义务和非独立的附随义务。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有哪些?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有说明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协助义务。说明义务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缔约过程中通常会就对方提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被提问方有义务如实回答的义务,被提问方需要尽到说明的义务,具体对说明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协助义务的介绍如下:(一)说明义务劳动合同双方在缔约过程中通常会就对方提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被提问方有义务如实回答,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但针对双方的地位,该说明义务应有所区别。对劳动者而言,首先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其与招聘职位直接相关的基本工作技能、经验
    2023-07-10
    369人看过
  • 犯罪故意的含义及其构成要素
    犯罪故意的概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1、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事实要素。认识,即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应,是主体对客观认识现象的了解和理解。犯罪故意中的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了解和理解。2、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行为人对所导致的危害结果所具有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犯罪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希望”,即积极追求,是行为人对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放任”,是听之任之,实行为人并不积极追求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和不阻止这种结果的发生,而结果发生与否都符合其主观意志的心理态度。产品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须有缺陷产品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照各国的一般解释,产品缺陷,是指产品缺乏人们期待的安全性。
    2023-07-16
    231人看过
  •  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以及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其中,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责任的前提,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必要条件。而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则是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条件。综上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和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行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1.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2、行政责任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3、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 行 政 责 任 构 成 要 素 : 责 任 主 体 、 主 观 过 错 、 违 法 行 为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导致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根
    2023-09-03
    489人看过
  • 分析共同故意犯罪的构成要素及其产生原因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一)主体要件,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二)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三)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共犯理论,共同犯罪各犯罪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即共同的犯罪行为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由于共同犯罪使各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互相配合的统一整体,各共同犯罪人的意思实现了相互联络,整个共同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意志和犯罪行为都融为一体,共同犯罪行为人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各共同犯罪行为人都必须对共同的犯罪结果负责,每一个犯罪行为人的行为不仅仅是受自己意志的左右,同时还必须受整个犯罪集体的左右,不可能像个别犯罪那样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因此,像个别犯罪中的行为人那样可以任意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的情况,在共同犯罪中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2023-07-05
    435人看过
  • 构成犯罪的最基本因素是
    犯罪构成有以下因素:1、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2、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3、犯罪主体是指犯罪的人或者单位;4、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一、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1、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中国的法律中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必然要侵犯某一客体,不侵犯客体的犯罪是不存在的。例如,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公民的健康权利。如果侵犯的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合同关系,就不构成犯罪。2、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不当为而为的积极行为,即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不作为是指当为而不为的消极行为,是指行为人有条件、有义务实施
    2023-03-15
    18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要约邀请及其构成要素?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6
      要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例如,对于买卖合同,要约人可以是买受人或出卖人,但必须是准备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或者是订约当事人的代理人。如果是代理人,需要有本人的授权。任何人在没有经过他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代替他人发出要约,对他人不能发生拘束力。 2.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即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是为了订立合同,并且要充分表达
    • 无因管理的特及其识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您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您必要的费用。但是您在救助对方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属于侵权,如果受伤严重,您需要支付对方相关费用。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请结合您的详细情况,咨询。
    •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无因管理罪,如何量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7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 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项等。 2.有为他人谋利益
    •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无法律上的义务是指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作为产生债权债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在债法中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无因管理究竟是怎么回事。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
    • 结婚的法律要求及其实质要素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2
      1. 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 (一) 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者程序所必须符合的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 在我国,结婚的形式主要是指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 结婚的实质要件: (1)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 必须达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 (3)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 直系血亲之间、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