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9:13:08
212 人看过
这两个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这两个规定是中共纪律检查(纪检)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采取的非常有效的专项调查手段。两个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使用“两个条例”的机关。根据中央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含县级)以上纪检部门。二是“双规”的适用对象。针对这一问题,纪委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内容进行了多次解读。原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党外人士)。然而,随着近年来纪检部门在反腐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双规”的曝光率越来越高。中央纪委对“双规”适用范围的要求日益严格。现行规定是只允许党员申请,同时,受到“双规”约束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现行的“双规”只适用于违纪需要立案调查的党员。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随意对被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但只能对掌握了一些违纪事实和证据,有能力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只能在案件侦查阶段、限制申请阶段使用;三是限制行政监察主体使用,只能由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者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期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严格控制,申请使用时批准具体期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没有刚性要求到具体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规定是什么?
99人看过
-
双规适用的司法解释,双规适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372人看过
-
2024仲裁的适用范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44人看过
-
代位权范围规定:规定的代位权适用范围
323人看过
-
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210人看过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有哪些适用条件
20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双规
最新文章
#双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适用范围及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的金钱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合同法中的违约金适用范围较广,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在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被大大限缩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
-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对其适用范围有哪些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劳动合同法》的效力范围,或曰调整范围、调整对象,即《劳动合同法》对哪些人适用,对于哪些地域适用。任何一部法律都有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并因此而与其他法律的调整对象区别开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均为劳动关系领域。《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对其适用范围所做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
-
劳动法第82条规定是什么,适用范围江苏在线咨询 2024-08-25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的具体适用范围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
什么是民事裁定, 裁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裁定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当解决的事项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也就是说,法院处理程序的事项,应当使用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的适用范围是:(一)不予受理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该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一是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虽属法院主管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