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混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08:32:20 220 人看过

法人混同的意思是不同公司的财务混同、人员混同以及经营混同。此时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公司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股东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注册了一个新公司不开户可以吗

注册了一个新公司不开户是不可以的。公司的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相互独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不开户,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容易造成混同,当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后,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且也会造成国家应纳税款的流失,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处,会面临高额的罚款,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

二、一般公司对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人对公司有如下责任:

1、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与股东高度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不存在混同事实的,应当就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

3、在我国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其他责任。

三、股东有什么风险和责任

F8104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法人人格混同的证明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务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务资料。当然,也并不是说第三人完全无法从公司财务方面来证明公司混同的实质。首先,许多公司只是在经营步入困境时才试图逃避债务,因而,公司在与第三人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许多足以认定公司财务混同的票据、单证等资料,如果由于两公司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务混同的结论。(二)公司组织机构混同的举证与认证由于公司组织机构混同即公司人员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
    2023-04-16
    55人看过
  •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人格混同概念是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一、从法律讲法人与控股股东谁可以代表公司诉讼在我国公司法人以及控股的股东都不可以代表公司诉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股东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公司不作为原告,而是作为第三人。二、委托法人有法律责任吗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生活中的法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实指的都是法定代表人。委托法人正确的叫法是委托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办理办理某项事情。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
    2023-06-29
    385人看过
  • 什么叫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否认
    一、什么叫人格混同现实中存在的诸多法人人格混同的现象,意图规避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法人人格混同中,出现股东与用人单位人格混同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后果,这种情形下可以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确立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对用人单位进行法人人格否认,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二、人格混同的认定(一)人员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甚至雇员也相同,最典型的情形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二)业务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彼此不分。如同一业务有时以这家公司名义进行,有时又以另一公司名义进行,以至于与之交易的对方当事人无法分清与哪家公司进行交易活动。(三)财务混同。这是指法人之间账簿、账户混同,或者两者之间不当冲账。需要注意的是,法人依法合并财税报表,以及在
    2023-05-03
    103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律师补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判定公司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
    2023-05-07
    111人看过
  • 合同混同是什么,有什么法律效益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债权人和债务人系立于对立状态,法律乃在于规范此类对立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并非逻辑的必然,仅仅是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债权继续存续,已经没有法律上的需要,法律规定它因混同而消灭,效果更佳。债权系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债权不消灭。例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了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使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因为质权人对于债务人有直接收取权,尤其在债权附有担保权时,质权人就债权的继续存在享有更大的利益。合同混同通常是指合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其效力是致使债的关系消灭。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合同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合同关系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
    2023-02-18
    447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混同
    商业混同
    一、什么是商业混同行为商业混同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造成或足以使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一种较传统的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二、商业混同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商业混同行为以竞争为目的。商业混同行为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市场经营者以及这些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其真正的目的在于使交易对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或误解,误认为是特定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行为人在主观上希望客户或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解,以便获得竞争优势
    2023-06-07
    1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购房纯是什么意思?混合贷款又是什么意思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
      纯公积金贷款就是你的按揭贷款全部使用公积金,而不加上商业贷款混合贷款是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一般都是以公积金为主,商业贷款为辅,即大部分都是使用公积金贷款来供楼,剩下超出公积金的份额用商业贷款,混合贷款只能做三成首期,不能做两成首期,只有纯公积金才能做两成首期。
    • 什么叫法人混同和公司法人混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司法人混同这个词不是很专业,也许你弟弟不理解的是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分为三类: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
    • 混合贷必须贷满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混合贷款,公积金必须满贷,是要求你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已经达到了公积金所能贷款的最高额度,剩余部分选取商业贷款。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根据《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1]255号文),“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
    • 公司法人混同是什么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4
      公司法人混同是指公司和股东的资产互不分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不应当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