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主体范围的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4:01:03 224 人看过

渎职行为必须是发生在履行国家管理职权过程中,而且行为人职权取得的方式必须是合法的,既可以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可以是被授权或者委托(聘用实质上也是一种委托行为);其次,行为人在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时必须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而非个人的行为,即从事公务。因此,如何界定国家机关的概念范围,正确理解刑法意义上从事公务的性质和含义,是确定渎职罪主体范围的核心问题。如何界定渎职罪的主体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国家机关的界定

正确界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含义,首先要弄清楚国家机关的含义。所谓国家机关,是行使国家各种管理的各种机关的总称,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以国家预算拨款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为国家机关,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引起了一些争论,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第一种观点为狭义说。有些学者在解释《刑法》第93条第1款的国家机关时认为,根据我国《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的设置,这里的国家机关就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中的机关。

第二种观点为最广义说。有些学者将以下所有组织都归入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及其各种管理机构;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一些名为总公司但是实为国家行政部门的机构,例如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原石油部)、电力总公司(原电力部)、纺织总公司(原纺织部)、轻工总会(原轻工部)等等。这些公司并不适用公司的经营机制,而是依靠国家行政拨款,从事行政管理职能,因而其本质上仍然属于国家机关。

第三种观点为相对广义说。有的学者认为,《刑法》中国家机关的概念与宪法中国家机关的概念是不尽相同的,刑法的国家机关应包括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协。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领导和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其各级机关也应当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

笔者认为,将在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等的工作人员排斥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之外,显然于我国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另外笼统地不分界限地将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人员都划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又实际上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外延做出了不适当的扩大。本文认为,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应当从是否行使国家管理职权和渎职罪所侵犯的客体方面加以分析。国家机关的特点就在于:掌握国家的公共权力,具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国家强制力,行使国家对于全国性的或者区域性的各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的机关。所以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人员通常可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同时并不能必然把这两者等同起来,笔者认为在国家机关工作从事公务的人员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主体要件。

(二)从事公务的界定

从事公务是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核心因素。什么是公务?从词义上讲,所谓公务,是泛指一切公共事务而言。它包括国家性质的公务和集体性质的公务两大类。国家公务,是指国家在政治、军事、文教、卫生、体育、科技等各个领域中实施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活动。它具有国家权力性、职能性、合法性等特点。而集体事务,则是指集体单位、群众性组织中的公共事务。它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职能性和管理性等特征。

对于刑法意义上的公务,在刑法理论界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观点认为,从事公务就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职务行为以及其他办理国家事务的行为。有的观点认为,从事公务是指依法所进行的管理国家、社会或集体事务的职能活动。有的观点进一步指出,所谓从事公务,就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

本文认为,上述几种对于从事公务的理解,虽然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适用于司法实践,则显得仍然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从事公务是渎职罪主体的本质特征,对它的理解,不能简单笼统望文生义,而应当根据立法原意和笔者国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所决定的法律实际来把握。

(三)渎职罪主体的分类

按照刑法第九章渎职罪的罪名罪状表述,渎职罪的主体可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1、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例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罪、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主体都是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特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例如,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主体是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主体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海关工作人员: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的主体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事实上,这些只能由特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构成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与刑法第397条所规定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而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以特别法条定罪处罚。

3、负有特定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例如,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是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可以定红十字会渎职罪主体吗?如何界定
    可以定红十字会渎职罪主体吗?不能,渎职罪主体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刑法渎职罪主体法律规定之演进我国刑法关于渎职罪主体的规定,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中存在着一个演进过程。1979年刑法在分则第八章专章规定了渎职罪,其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而当时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十分宽泛,可以包括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997年刑法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刑法渎职罪一章最大的变化就是将犯罪主体由“国家工作人员”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何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理论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论”和“公务论”(职权论)的争论不休,给司法部门在适用法律时带来很多困惑和不便,致使许多实际上履行着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的严重渎职行为难以受到刑罚的应有制裁。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明确了如未被公安机关正
    2023-06-03
    107人看过
  • 探究法律关系主体的界定范围
    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以下的3种类型:1、公民。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机构和组织。主要包括3类:各种国家机关、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各政党和社会团体;3、国家。租赁合同中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具体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人。融资租赁民法典律关系的基本主体是指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此外在一些特殊的融资租赁交易中,还有其他非基本主体。通常情况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任何自然人或组织都可成为合同的主体。由于融资租赁具有融资的功能,在很多国家都对进行金融监管,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主体不得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1、出租人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导,既是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联系供货人和承租人,促成融资租赁
    2023-07-08
    411人看过
  •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谁?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一、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刑法将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包含了临时工、合同工及各种聘用制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进一步的扩大解释:在乡(镇)以上
    2023-04-01
    497人看过
  •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刑法将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包含了临时工、合同工及各种聘用制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进一步的扩大解释: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笔
    2023-08-11
    448人看过
  • 应将依规章行使行政权的人员纳入渎职罪的主体范围
    【点评话题】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独家观点】建议将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修改为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法律较真】《解释》将渎职罪的主体范围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扩展至三类人员:一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体范围的扩
    2023-04-25
    186人看过
  • 划分渎职罪行为人的范围
    界定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是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人员。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20
    216人看过
  • 犯罪主体与渎职犯罪如何认定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需要有渎职的犯罪故意,然后实施了渎职的犯罪行为,才能构成渎职罪。其中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赎职罪是否可以免于刑事处罚赎职罪一般是不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对于渎职罪中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玩忽职守罪致
    2023-02-04
    422人看过
  • 法律解释明确“四种人”纳入渎职罪主体适用范围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通过的有关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作出的规定。法律授权规定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在机构改革中,有的地方将原来的一些国家机关调整为事业单位,但仍然保留其行使某些行政管理的职能;有些国家机关将自己行使的职权依法委托给一些组织行使;实践中有的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了一部分国家机关以外的人员从事公务。上述这四种人虽然在形式上未列入国家机关编制,但实际是在国家机关中工作或者行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按照这一法律解释,这些人员在行使国家权力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2023-06-07
    375人看过
  • 渎职罪包含哪些主体
    渎职罪的主体包括: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按照宪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机关序列的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处罚。3、在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是指一些法律法规授权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虽未纳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指那些不属于国家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但在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机关职权的人员。5、其他人员。主要是指个名规定的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犯罪。渎职罪的概念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
    2023-08-08
    467人看过
  • 渎职罪如何确认管辖范围
    对于涉嫌渎职罪的案件,一般应当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渎职罪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渎职犯罪的主体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当然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据上述规定,渎职犯罪原则上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管辖,虽然规定了如果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但这只是一种例外。由于认识因素的不同,更为适宜的认识肯定存在分歧。故这种例外情况的适用只能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六条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
    2023-08-01
    116人看过
  • 国有企业渎职罪的主体与客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条件有:一、犯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二、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
    2023-07-21
    196人看过
  • 渎职罪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1、典型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2、共产党和政协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包括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中的人员。3、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1)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渎职罪的量刑1、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渎职
    2023-02-25
    63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主体认定的范围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指出,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一、我国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规定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3-03-19
    248人看过
  • 贪污罪与渎职罪主体区别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详细区别如下: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也可以成为渎职罪的犯罪主
    2023-06-11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主体范围可否涵盖渎职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6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便利,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可以构成渎职罪。渎职罪的主要范围一般包括以下五种: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监狱。这些机关,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机关,属于当然的国家机关,从事公务,行使国家权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
    • 如何界定渎职罪行为主体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3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体,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并需要有玩忽职守的故意,然后实施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才能构成玩忽职守。其中,国家机关包括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
    • 渎职罪主体范围,应该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等人员。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从而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 渎职犯罪的主体范围是否包括事业单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全国人大常会有关立法解释,以下“四种人”纳入渎职犯罪的主体范围之内。一是法律授权规定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等。二是在机构改革中,有的地方将原来的一些国家机关调整为事业单位,但仍然保留某些行政管理的职能,如林业管理部门等。三是有些国家机关将自己行使的职权依法委托给一些组织行使,如烟草专卖、盐业管理部门等。四是实践中有的国家机关根
    • 渎职罪的主体是什么意思渎职罪主体要件是什么,渎职罪的性质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5
      1.渎职罪的主体以职责论进行界定。即不管是否属于正式编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只要行使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即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时,就应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即为渎职罪主体。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国家机关职权的范围问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机关的职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立法、司法、军事等方面,涉及国家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因此,只要依法行使上述权力的人员,都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