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放弃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有哪些规定
一、怎么样放弃抚养权?
法律上没有“自动放弃抚养权”一说。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抚养是指父母对孩子照顾生活、学习的职责,更多的体现的是物质上的职责。另外,抚养权相关的概念是“监护权”,监护权不仅仅是父母有,法律有规定的机关或者其他人员也有。
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因为,只要是父母,对孩子就有抚养的义务,孩子的成长当然需要物质的支撑,因此,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只是,在实践当中,抚养权的体现方式不一样,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不仅要支付金钱,同时还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劳动;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抚养费的,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其次,监护权也是不能自动放弃的,只能由法院判决,由于某种原因剥夺父/母的监护权,那么,父/母就不能亲自照管孩子的生活、教育,不能与孩子住在一起,没有探视权,没有管理孩子的财产的义务,不能给孩子当代理人等等,但是,抚养义务(这里主要指物质上支持孩子成长的义务)是不能免除的(如果该父、母有抚养能力)。
二、抚养权的归属有哪些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7、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十六条 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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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归属有谁权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1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确定标准: 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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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抚养权怎么样才能有了抚养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不得放弃。 不过,根据提问所述,放弃的应当是直接抚养的权利,这是可以双方协商确定的。 同时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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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归属有哪些条件?如何确定抚养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9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