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8:10:14 318 人看过

股份质押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出质人在股份质押合同中只负有出质义务,而不享有任何相对应的权利;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对出质人不负任何相对应的义务。出质人既使代为履行主债务获得追偿权,也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

(二)补充性。出质人对主债务的履行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主债务不履行。若主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或者主债务人已经开始履行时,质权人无权变卖、转让出质人的股份实现自己的债权。

(三)从属性。股份质押合同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前提,以担保主合同的履行为目的,随主债权因清偿、抵销、免除而消灭。

(四)优先受偿性。债权人在其债权上设定质押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和财产利益的安全。因这种对债权保障的设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优先于未质押的受清偿。

(五)记名性。订立股份质押合同必须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花名册,自记载之日起生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区别于其他权利质押合同的最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有效吗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民法典》第44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二、股权质押的条件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2、股份公司股权质
    2023-04-30
    20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特征有什么区别
    股份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成立条件、募集方式、股份转让难易程度、股权证明形等方面的区别。特征主要包括:1、股份公司具有股东广泛性、资合性、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公开、自由性、公开性等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任何兼资合、筹集资金的封闭性、组织机构筒化、股权转让严格性等特征。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一、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1、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七个区别:(1)设立要求不同;(2)风险承担主体不同;(3)治理结构不同;(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5)新增合伙人或股东方式不同;(6)利润分配不同;(7)税务承担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023-07-28
    173人看过
  • 股份公司一般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2、出资具有股份性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这一特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3、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4、股份公开、自由性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同时,为提高股份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5、公司的公开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这也是和有限责任公司
    2023-06-23
    162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有哪些特征
    质押的特征:(一)质押为担保物权因质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定的,故其为担保物权。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相似之处。也是质权不用于用益物权之点。质权虽为物权,但其是对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加以直接且排他的支配权。因此不论质权的标的为有体物动产还是权利,质权的内容都在于对其交换价值的支配。(二)质权具有从属性质权为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权利,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权利,担保主权利的质权为从权利。质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上的从属性。质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在主债权无效或其他原因而不存在时,质权也不能存在。二是转让上的从属性。主债权转让时,质权也随之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质权也当然随之消灭。(三)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设定后,债权人就质押财产之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押财产分割、部分让与,债权分割、部分让与或部分清偿,均不影响质押权的存在。质权效力及
    2023-03-10
    167人看过
  •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什么意思
    控股股东一般是公司的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般占有公司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上,所以控股股东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对其他股东有诚信的义务。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一、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有什么区别(一)控股股东的定义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最大的股
    2023-02-16
    97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基础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基础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基础条件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国法规定。3.股
    2022-06-08
    65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有效要件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两类: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则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因此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设定质押的生效方式又有所不同:(一)以上市公司股份设质的有效要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目前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投资者都是通过证券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认购和交易,投资者的认购和交易情况均记载于两个交易所的计算机网络帐户上,投资者并不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这种无纸化的电子记名股票形式,就决定了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生效条件与传统纸质股票不同,传统纸质股票以背书和转移占有为出质的生效条件,而上市公司的股票以登记为出质的生效条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上
    2023-08-16
    94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指导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规范性文件。招股说明书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发行股份和发起人、社会公众认购股份的一切行为,除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都要遵守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1)招股说明书的法定内容公司通过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①发起人认购股份数;②每股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③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④认购人的权利、义务;⑤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2)招股说明书的形式一般来说,招股说明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其格式由发起人自行确定。(3)招股说明书的拟订招股说明书由发起人拟订,经所有发起人认可同意后提交政府授权部门审批。(4)招股说明书的审批招股说明书的审批,一般由政府
    2023-06-09
    53人看过
  •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特征?
    一、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二、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
    2023-03-29
    253人看过
  • 股份的特征是什么
    股份的特点有:1、股份的金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可以用货币来衡量;2、股份的平等性,即每一类股份都应具有相同的权利;3、股份的不可分割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每股不可分割;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未完全支付的股权。多方股份合作的特点多方股份合作制的特点如下:1、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2、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入股;3、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4、股份合作制体现了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有机结合;5、股份合作企业兼顾营利性和企业职工间的互助性;6、在劳动分配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2023-07-03
    465人看过
  • 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合同是否有效
    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合同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合同有效。但是质权是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2-06-19
    137人看过
  • 股份质押有什么条件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如下:1、若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必须经过半数股东同意;2、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一、股东的个人股权是否可以质押贷款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二、质押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以动产质押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
    2023-03-22
    345人看过
  •  专利质押合同的特征概述
    本文主要介绍了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特征,包括从合同、要式合同、登记生效以及与一般合同的不同等方面。从合同是指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登记生效是指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与一般合同的不同是指专利权质押合同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以下是对专利权质押合同特征的改写:1.专利权质押合同属于从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主合同的履行。2.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格式进行签署和登记。3.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生效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4.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一般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和专利权许可合同不同,因为它涉及到质押而非转让或许可使用。 专 利 质 押 合 同 的 法 律 要 求专利质押合同的法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次,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专利的
    2023-09-11
    19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的法律规定
    有兴趣投资股票的人员有必要了解关于股权质押的法律规定,需要注意:(一)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新公司法出台后,有限责任公司在出资范围、出资期限、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方面与旧公司法有了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围扩大,因此,严格审查出质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都成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的前提。(二)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首先,《公司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都严格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股份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法律上都有一定的限制转让的规定,因此,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该部分股份是不能设定质押的。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股权出质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则不能出质;并且,其股权出质范围只能是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三)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从上述案例就可以看出,对股权价值
    2023-03-03
    3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有什么法律特征,股权质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尽管股权是一种财产性权利,但它既非物权,也非债权,其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对于股权设定质押担保,其担保功能比较难以把握。对于质权人而言,存在比较大的风险。股权价值是一个预期:当事人在设定股权质押之时,对股权的评估可能与实现质权时
    • 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它有何法律特征?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范围和资格均有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并且其中半数以上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
    • 股权质押与股份质押有什么不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3
      股份质押与股权质押不一样。股份是指股份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股权是指有限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 公司法股份质押前提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27
      法律规定,股东以股权出质按照股权转让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而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 股权质押合同中质押质押合同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
      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 1、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