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制度对我国不动产交易的影响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0:31:59 214 人看过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名义登记人非法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后,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可以依法取得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在受让房地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依法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善意取得制度的范围

对于善意取得的范围,只有不动产和动产中的委托占有物才能够构成善意取得制度,由于欺诈行为所取得的除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外,其他都可以适用。赃物与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我国《民法典》中有善意取得这一概念,意思是说无处分权人将财产有偿转让给受让人,并且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这样的情况受让人依法有权享有财产的所有权。这一概念最终要落在“善意”二字,所有的基础都是建立在善意的立场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票据行为的性质对善意取得的影响
    票据行为是行为人在票据上所为的一种法律行为,票据上权利义务的成立必须基于票据行为。所以,票据行为是票据上法律关系,即以创设票据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的唯一基础。因此,研究票据上的一切问题都必须从票据行为入手,而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与票据行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关于票据行为的性质主要有单独行为说、契约行为说和权利外观说三种观点。单独行为说认为,票据上的债务,因债务人之行为而成立,即因发票行为而独立创造出来的票据债务。而在单独说中又分为创造说和发行说。创造说认为,票据一经记载签名,虽未交付亦产生权利义务,票据行为即已完成。故票据在未交付前,因被盗、遗失等事情而流入第三人手中,签发票据之人就应该对此负责,票据即已生效。而发行说则认为,票据发行必须同时具备在票据上记载法定记载事项及签名并将之任意授予他人占有此两个要件,出票行为才成立并生效,票据上权利义务才产生,出票人才对其出票行为承担义务。此时,
    2023-06-06
    172人看过
  • 入世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不足之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规定了对版权和相关权利(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的保护问题,它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华盛顿公约》等的规定是协调一致的,并对这些公约的规定有所补充。该协定主要规定了各类知识产权的最低保护水平和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措施与力度方面的要求。与《知识产权协定》的要求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保护客体不全面。我国有关立法的保护客体是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未披露的信息(即商业秘密),但不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识。(2)救济措施不完备。例如,商标法、专利法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利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是终局的;没有规定司法当局可以采取临时措
    2023-04-27
    144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依据
    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系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制度。制度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这一制度是近代以来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制度设计为基础,又吸纳了罗马法上取得实效制度中的善意要件,从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善意取得制度在法律上的逻辑依据系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其实践依据是保护交易安全。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让与人、受让人、“取得行为”四方面。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中善意取得基本法律后果是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
    2023-06-15
    104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演变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在商品交易在更广泛的领域中进行,能够均衡所有权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善意取得制度有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和关于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这两方面的研究不记名存单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不记名存单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
    2023-07-11
    234人看过
  • 从一起房屋买卖案谈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民事制度。从法理上讲,一般情况下,善意取得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处分财产的出让人须是非所有权人或无转让权人。第二,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实际占有已取得的财产。即付出对价,而且只有受让人占有财产,才可能发生善意取得的可能。非通过交换而转移占有的财产,即使受让人已经实际占有该财产,也不发生善意取得效力。第三,受让人取得财产时须出于善意。因此,如何理解“善意”是该制度的关键所在。在民法上,“善意”(bonafides,goodfaith)主要指不知情,即“行为人不知存在足以影响其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而为法律行为”。“行为人的行为是真诚的
    2023-04-06
    227人看过
  • 浅析人口老龄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影响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国传统观念里隐射的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然而随着银色浪潮袭来,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愈演愈烈,这种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挑战。一.我国人口老龄现状与特点人口老龄化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老龄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上升的人口现象;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行的看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以上,或者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上,即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一)现状2000年末,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型人口国家行列。按2005年统计,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是1.44亿,占全国人口的11%,到2007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53亿,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1.6%。2008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9亿余人,占全国总人
    2023-06-06
    249人看过
  • 动产取得制度中不适用善意条款的条件是什么?
    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动产的条件如下:1、善意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交易安全,促进财产流通,前提是这些财产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2、转让毒品、剧毒、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等,善意取得制度不能适用;3、所有权的动产必须登记才能转让,这类财产主要有自行车、机动车等,公民或法人在买卖赠与等财产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法律关系才能生效。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情况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有2个例外:(一)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善意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善意的受让人后返还(不是从被盗之日),2年期满后,善意取得所有权,也即回复请求权,回复请求权又分为无偿回复请求权与有偿回复请求权。无偿回复请求权:从个人处购买,权利人不用补偿第三人支付的价款。有
    2023-07-03
    373人看过
  • 确立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相关制度有哪些
    【个人有抵押小额贷款】确立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客观必要性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着制定民法典的伟大事业,制定我国民法典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应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所设立的制度需对应中国的实际,为中国的实际情况服务。我国有关不动产之实际情况是,尽管我们的土地管理法、房地法以及私有房屋登记管理办法中均规定土地及房产这些不动产应当登记,但是我国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等大量存在未登记的情况。尤其是广大的农村,村民们极少将自己的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也极少登记,这些未登记的不动产实务中照样认可其产权,其交易、流转照样进行,并没有因其未加登记而有所影响,出现了纠纷后,实务中仍可以基于知情人了解的情况、当事人手中的契约、建房时支出的费用条据、村与村之间土地天然形成的界线、“土地改革”或“三包四固定”划定的界线、农村集体组织上交公粮的耕地亩数等材料来解决纠纷。虽然依
    2023-05-04
    376人看过
  •  离婚冷静期对离婚制度的影响分析
    根据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外,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根据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冷静期是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和考
    2023-08-22
    124人看过
  • 我国不良资产回收影响因素分析
    对于不良资产处置成效的直接考核指标就是不良资产回收率。即成功回收的资产占总的不良资产的比例。影响不良资产回收效果的因素众多,笔者将其简单地归纳为贷款特征和处置方式两大方面,其中处置方式是我们研究的重点。1、贷款特征因素构成贷款特征的项目有很多,主要包括债务企业经营状况、工商登记状态、贷款分级和担保方式(表3)。在一定回收方式下,不同项目的不同状态决定了不同的资产回收率。我们很容易理解,正常经营、正常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贷款有担保,其资产回收率肯定更高。但事实上,构成不良资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简单地讲即是各个项目的不同状态的不同组合方式。因此,分析贷款具体特征,采取合适的处置方式,才是解决不良资产回收的根本之路。2、处置方式因素LossMetrics数据库,对不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下资产回收率进行了粗略计算,其结果如表4所示。由此来看,在我国,直接追偿方式中,诉讼追偿回收效率最高,破产清偿最次
    2023-04-23
    271人看过
  • 善意取得不动产情况
    1、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过失;2、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是否过失,但在客观情形下,若一般人依据交易经验就可认定让与人没有让与权,受让人就是恶意的;3、善意指受让人不知或不可能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4、善意指受让人不是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一、善意取得有哪些法律后果1、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基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受让人取得让与人转让的交易财产的所有权。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履行所有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应支付价款,让与人应协助将交易财产的所有权移转于受让人。让与人不得再依自己无处分权或依所有权人追索或索赔,而请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让与人与受让人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因善意而取得让与人移转其占有的动产所有权,而受让人应向让与人支付动产之价金,如受让人不按法律行为支付价金2、原所有权人
    2023-03-29
    263人看过
  • 试析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缺陷及完善
    一、现状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某些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形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尤其是在一些临时用工单位,无固定用工期限的招工大多仅凭口头协议。2.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利。3.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文产生误解,采取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试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书面订立劳动合同。4.在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前,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就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兼职。劳动者与一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领取劳动报酬的同时,又以各种方式在其他单位兼职,领取报酬,形成兼职劳动关系。第二,下岗再就业。随着近年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人,许多企业出现了下岗职工。这些职工虽已不在原
    2023-03-20
    125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和渊源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请求第三人返还,而只能要求让与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依照通说,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即后手为前手权利的唯一保障。正如日耳曼法谚曰:汝授予汝之信赖,汝仅得对受信赖者为要求也。善意取得制度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在整体上实现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化。对于哪些物能够适用善意取得,动产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本文根据我国的国情,参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现行立法以及学者的观点,对此提出一些看法。购买人不知道是赃物的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人们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不可能去查实交易物品是否属于赃物,
    2023-08-17
    359人看过
  • 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发展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不断地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中之重。科学技术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是“一种在历史上起着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i]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企业之间的竞争,大到国家之间的竞争,无不以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作为竞争力的主要标志。进入20世纪后,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崛起并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对社会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对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产生了空前的冲击,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如何通过改造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来适应现代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现代化,将是各国政府和学者近期不得不关注的热点之一。我们应当看到,高新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但知识产权制度反过
    2023-04-22
    45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善意取得制度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善意取得制度: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7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是不会构成善意取得的,对于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当事人已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也办理了全部的登记手续,只要当事人是属于善意取得,那么所有权人是不能追回的。
    • 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有偿转让给善意受让人的,应符合如下条件,受让人即时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1、处分人将该动产移交受让人占有的; 2、受让人支付了一定的代价; 3、处分的标的物是法律允许流转的财产; 4、交易合法有效。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时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为善意。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以取得动产占有时的状况来确定。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情形下列情形不适用善意取得:1
    • 动产担保交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
      根据法律规定,动产担保交易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但对第三人是不构成善意第三人的认定,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如果符合善意第三人的规定的,则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为不得对抗,但如果善意第三人不能认定的,则显然是可以对抗的。
    • 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物品有哪些,哪些物品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范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让与人必须是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动产。因此赃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则即使是赃物、遗失物,仍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二,财产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国家专有的财产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国有财产,也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