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区别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33:32 181 人看过

1、拆迁项目开展原因不同

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土地性质不同,房屋拆迁行为又可以分为城市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征地拆迁)。征地拆迁中只有少数项目是因商业开发,一般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与被征收人商谈好征收补偿款项后对集体土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的行为。城市房屋拆迁则是因城市建设项目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拆迁单位满足一定条件取得拆迁许可证,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对其房屋进行拆除。

2、法律适用不同

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制定专门的法律。实践中遇到此类问题,一般依据《土地管理法》;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则有专门的适用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批准部门不同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必须由国务院、省、自治区及直辖区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4、实施部门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一般由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般由住建局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

5、补偿标准不同

如上第二条,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房屋拆迁依据法律不同,其补偿标准也不相同。城市土地寸土寸金,依据市场价进行拆迁补偿,考虑的因素除建筑物面积外,还有区位和用途等。相较而言,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补偿就要低很多,基本只补偿宅基地和地上物等成本重置费。因此间差额较大,因而在城郊等地进行拆迁时是按何种房屋性质进行补偿,成为引发纠纷的主要导火索之一。

6、强制执行程序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一般有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强拆一般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城市房屋拆迁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有何不同?

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行为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

(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

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行为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地之上,即集体所有制土地上。

(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房屋对所占土地享有使用权,拆迁时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村集体所有,拆迁时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

(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4)城市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而在征用集体土地拆迁中,主要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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