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个人的义务表现在哪些地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40:36 193 人看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的义务如下:

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

2、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

3、配合取证的义务;等等。

一、上高速需要什么证明

凡所有通过公路、机场、铁路等方式的人员,进入本市时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登记表》。对于有发热症状的相关人员,有配合接受隔离观察等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履行的人员,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二、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可以辞退吗

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不可以辞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三、疫情中的四类人员怎么处置

1、确诊的患者须实行集中收治。重症患者须送定点医院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全部进入定点医院治疗的,须征用其他医院或酒店作为临时治疗区,集中收治。2、对疑似患者须实行集中隔离。重症患者必须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入院隔离的,须改造酒店作为临时隔离区集中隔离。为有效防止家庭聚集性传染,不得居家隔离。检测结果为“双阴”,但临床症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仍按疑似患者管理。3、对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参照疑似患者集中隔离观察,与疑似患者分开隔离,防止交叉感染。4、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因一些病毒携带者,自己不发病但仍具有传染性,一些病例在尚无症状的潜伏期就已具有传染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2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拒绝履行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下列情形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1.医生或者警察等负责防疫的职业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肺炎的,应当认定工伤;2.其他职业的工作人员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一、下班后猝死算工伤吗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猝死是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猝死,不能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关于工伤的分类主要包括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其中,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
    2023-06-25
    260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二、相关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023-04-29
    467人看过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2023-06-18
    56人看过
  • 员工能否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只有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满后能够从事相关工作,且无其他法定事由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2023-07-04
    291人看过
  • 因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职责死亡是工伤吗
    一、因履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职责死亡是否是工伤1、应认定为工伤。2、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二、工伤认定情形、认定流程、工伤待遇、医疗结算的具体规定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受理上述人员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即时受理,事实清楚的要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和救治等特殊原因,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可予以适当延长。2、凡参与新型冠
    2023-06-02
    330人看过
  • 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隔离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2023-06-12
    239人看过
  • 公共交通工具上如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怎么办
    1、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处理方式是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2、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交通工具停靠点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措施。一、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八条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报告。交通工具的前方停靠点和营运单位应当立即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
    2023-04-12
    260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出入境有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2023-04-15
    245人看过
  • 感染新型冠状肺炎隔离期间算公休吗
    一、感染新型冠状肺炎隔离期间算公休吗?感染新型冠状肺炎隔离期间不算公休,算病假。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不能以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医疗
    2023-04-13
    56人看过
  • 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到底算不算工伤
    要根据工种视情况而定。1、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2、受用人单位委派而提供的防疫志愿服务,比如医院委派医生作为志愿者提供防疫志愿服务、公司委派员工运送物资到社区的公益服务等,此类志愿者一般都属于“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以个人名义自主自愿、直接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或者经过实名注册加入志愿组织提供志愿服务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认为是工伤。3、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依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保障劳动者享有医疗期相关合法权益。律师补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病,只有两种
    2023-05-06
    476人看过
  •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的医保报销特殊政策
    1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2023-06-12
    403人看过
  •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会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立案标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一般,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从而引起了检疫传染病的传播的行为。如果是在入境或者是出境的时候,采用恶劣蒙混的手段,不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人身的一些检查,以及有其他一些违反接受国境检疫义务的行为,是可以立案进行追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行为人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2023-06-24
    83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薪水怎么出来?
    新冠状病毒肺炎新冠状病毒肺炎工资如何发送新冠肺炎期间的工资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因为隔离不工作也需要提供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因防疫需要加班,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如果员工因防疫需要加班,按照《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三种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假,则其工资应不低于其工资的200%(3)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其工资应不低于其
    2023-05-07
    169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工作范围受限制吗1、肯定会限制。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
    2023-04-29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构成的条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更多>

    #拒绝履行
    相关咨询
    • 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有哪些义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
      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的义务如下: 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 2、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 3、配合取证的义务;等等。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3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能否免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9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是免税的。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怎么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怎么治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2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丙类感染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感染措施。
    • 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导致的肺炎疫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1
      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若经职业病防治机构确认为职业病的则属于工伤。若非职业病的,则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