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个人的义务表现在哪些地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8:40:36 193 人看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单位的义务如下:

1、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有如实报告的义务;

2、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

3、配合取证的义务;等等。

一、上高速需要什么证明

凡所有通过公路、机场、铁路等方式的人员,进入本市时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登记表》。对于有发热症状的相关人员,有配合接受隔离观察等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履行的人员,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二、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可以辞退吗

员工因感染肺炎强制隔离的,单位不可以辞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三、疫情中的四类人员怎么处置

1、确诊的患者须实行集中收治。重症患者须送定点医院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全部进入定点医院治疗的,须征用其他医院或酒店作为临时治疗区,集中收治。2、对疑似患者须实行集中隔离。重症患者必须入院治疗,轻症患者无法入院隔离的,须改造酒店作为临时隔离区集中隔离。为有效防止家庭聚集性传染,不得居家隔离。检测结果为“双阴”,但临床症状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仍按疑似患者管理。3、对无法明确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参照疑似患者集中隔离观察,与疑似患者分开隔离,防止交叉感染。4、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因一些病毒携带者,自己不发病但仍具有传染性,一些病例在尚无症状的潜伏期就已具有传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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