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就认为成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从表面上看,退休员工从原工作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后,有权继续向其他企业提供有偿劳动(即所谓“发挥余热”),其与所服务的企业之间应该成立劳动关系但是,由于退休制度的存在,表面上应该成立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并不成立根据有关法规,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应该”退休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劳动者年老后在身体健康、劳动技能等方面都有下降,发生劳动风险的机会则有上升,已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从这一意义上看,虽然法律承认劳动者退休后仍能够发挥余热,但其已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也是如此,员工退休后即无须继续购买社保,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企业聘用退休员工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二、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其实并无区别,都是员工提供劳动,单位发放工资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工伤),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就有特殊的意义
首先,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该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上述案例一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首先审查被侵害主体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只有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才能依法进行实体审查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被侵害主体也就不能获取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从而防止社会保险基金的不当支付聘请退休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退休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其次,劳务关系下发生工伤,企业要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该标准重于工伤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如前所述,劳务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企业作为雇主应向被聘用的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与工伤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例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企业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工伤赔偿责不包括从这一角度看,案例一中的企业虽然赢了官司,成功推翻了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但所达到的后果却是要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得更多,这对企业反而是不利的。
-
针对退休员工工伤问题的解决方案
488人看过
-
工伤怎么解决赔偿问题?
220人看过
-
工伤赔偿在退休后的再次索赔问题
123人看过
-
达到退休年龄后,怎么解决工伤问题?
125人看过
-
企业工伤退休员工待遇问题
65人看过
-
工伤赔偿问题回家休养的问题
234人看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
退休返聘工伤赔偿的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5返聘退休工人的,其属于劳务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
-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问题怎么解决的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5家庭主妇、无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的误工费应当赔偿。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第3款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怎样解决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待遇争议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0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出现争议。如果实践中认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走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应认定为工伤,按一般人身损害来处理。据各地司法实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可能都倾向于认定为非工伤的结论。比较特殊的是上海等个别地区,将退休反聘职工(不论有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
-
如何解决厂里的员工要辞退员工的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1正常情况下,单位应该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支付合理的经济赔偿金,一般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企业工伤职工在退休后死亡赔偿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5企业工伤职工退休后因病或者事故伤害死亡的,死亡待遇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 按当地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的死亡待遇,低于以下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不足差额: (一)丧葬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计算;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按照死亡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发给,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